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探索“慢撒气”方式化解房地产泡沫。
在清除占用大量无效信贷资源“僵尸企业”的同时,防止过剩产能“一面清,一面出”,循环往复出现。
研究租房支出抵扣个人所得税和租赁企业税收减免政策,以及建设租赁住房的土地出让金由一次性收取改为按年收取,促进租赁市场发展。
统一实施准入管理。对现有金融基础设施,应进行重新评估认定,合格的予以发放业务牌照,不合格的则限期整改或停业退出。
深化地方投融资体制改革,地方举债必须由地方人大审议批准,增强透明度和约束力。
要提高监管人员的技术和能力水平,娴熟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改进监管方式。
厘清监管部门职能、“国家队”基金职能与调控行为的边界,运用大数据追查内幕操纵行为,依法加大打击力度,提高犯罪成本。
重视对金融风险的静态测算,不重视金融风险的动态演变;重视单领域金融风险,不重视金融风险的传导性。
要健全相应的会计准则、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制度,由第三方机构定期审计,进行信用评级。
目前房地产、煤炭、钢铁、建筑行业负债率高,对政策的敏感度高,更应慎重。
建议由权威人士通过举行定期、不定期新闻发布会,与市场参与机构及投资者进行直接沟通。
通过政府采购和对企业用户采购进行补贴等方法,提升早期用户对国产技术的使用积极性。
筑牢体制防火墙,建立总部适度多元、子公司专业化经营、事业部相对独立的管理体制。
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短期看,要控制增量,保持好债务规模与偿还能力之间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