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建议为地方债务风险精准“拆弹” 构建精算式债务管理

发布时间: 2018-05-16 18:39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和海佳 | 责任编辑: 和海佳

中国网北京5月16日讯(记者 和海佳) 全国政协“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体系”专题协商会日前在京召开,地方债务风险防范问题成为本次会议中政协委员们的关注话题之一。

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指出,地方政府举债行为不断扩大导致的财政金融风险已成为当前经济运行中主要的风险之一。据财政部统计,截止2016年底,我国政府显性债务规模达29.95万亿元,占GDP的36.2%。其中,中央债务为13.48万亿元,地方债务为16.47万亿元。

                                                       5月15日,全国政协在北京召开“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体系”专题协商会。

“当前地方政府性债务就如一座冰山,水面上的是显性债务,而水面下的就是隐性债务,隐性债务的危险性不言自明。”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表示。

循序渐进化解地方隐性债务  避免债务控制“急刹车”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席肖钢表示,从调查情况看,地方隐性债务规模是其显性债务的1.5倍至3倍,“各地对限额之外的隐性债务,特别是地方未来支出责任,因为时间跨度较长,在统计上理解不尽一致,造成数据失真。”

目前对地方隐性债务没有明确的定义。刘尚希认为,“从整体上观察,地方隐性债务包括建设性债务、消费性债务与政策性融资担保,如平台公司债务、棚改债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债务、PPP项目的债务、地方国企‘僵尸企业’债务、金融扶贫项目债务、养老金缺口、政策性融资担保等。”

面对庞大的债务数字,地方债务偿还能力同样面临考验。“地方债务偿还过程中,还没出现违约事件,但转移腾挪债务现象比较普遍,属于拆东墙补西墙。”肖钢说,由于地方债务积累形成的资产大部分属于公益性的,未来难以产生收益或引进民间资本,“一部分有收益的项目,地方政府又不愿意让给民间资本,这就进一步加大了盘活存量债务的难度。”

对于有效化解地方隐性债务风险,刘尚希形容好比“拆弹”,要求精准且有耐心,“短期看,要控制增量,保持好债务规模与偿还能力的平衡,而从中长期看,关键是用好债务资金,债务控制不能搞‘急刹车’。”

构建精算式债务管理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就有效化解地方隐性债务风险的方法,刘尚希建言,需要盘点资产负债,分类分层编制可变现资产负债表,把显性债务、隐性债务纳入统一的债务管理框架,“在总额控制条件下,给予地方适当的融资方式选择权,把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重点放到或有债务上来,形成精算式的债务管理模式。”

肖钢建议,有关部门要“制定统一口径,甄别核实隐性债务”,及时回应地方疑惑,消除地方顾虑,同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制定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行动计划,对新增项目,要有保有压,及时调整。”

肖钢进一步表示,要不断深化地方投融资体制改革,地方举债由地方人大审议批准,增强透明度和约束力,严禁违规融资、变相举债,“同时还要加大对财力薄弱的欠发达地县基础设施支持力度,增加省级财政专项补助和转移支付,采取倾斜、捆绑方式,促进地区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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