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怎防治?全国政协常委会议大会发言好建言都在这

发布时间: 2018-08-23 14:33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胡俊 | 责任编辑: 胡俊

潘碧灵:加快生态补偿专门立法 出台生态补偿条例

生态补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2016年,国办印发了《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

全国政协常委、民进湖南省委会主委潘碧灵

在全国政协常委潘碧灵看来,由于缺乏法律约束、资金保障困难等原因,目前工作推进仍然比较缓慢。潘碧灵认为,纵向生态补偿不全面、不平衡、不到位;横向生态补偿缺乏法规政策硬约束;专项生态补偿标准偏低。

潘碧灵表示,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生态补偿进行专门立法,现有的法律规定分散在多部法律之中。有关部门出台的一些规章和政策,权威性和约束性不够,谁受益谁补偿、谁损害谁赔偿的利益调节格局没有真正形成。

为此他建议尽快专项立法,要加快出台生态补偿条例,明确生态补偿的基本原则、主要领域、补偿范围、补偿对象、资金来源、补偿标准、相关利益主体的权利义务、考核评估办法、责任追究等。

李伟:加强白洋淀生态修复保护 支撑雄安新区建设发展

“建设雄安新区,一定要把白洋淀修复好、保护好”是习近平总书记对雄安新区建设的重要指示,中央批复的《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搞好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恢复“华北之肾”功能。

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李伟

今年4月,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调研组实地调研了雄安新区规划建设进展情况,了解到作为新区重要战略资源和生态保障的白洋淀,其环境治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白洋淀生态环境形势严峻;二是防洪安全风险不容忽视;三是规划重视不够,缺少相互衔接;四是流域协同治理体制机制尚未形成;五是环境修复和保护的基础能力薄弱,缺乏政策支持。

为此,全国政协常委李伟代表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在大会发言中建议:

一坚持规划引领。明确重大规划由中央牵头制订和组织实施。注重4个综合性规划、各分项和专业规划与规划纲要有机衔接,真正实现“多规合一”。

二切实做好“丰水、净水、活水”三篇文章。坚持节水优先、建设节水型社会,同时科学规划,建立引黄入冀补淀、南水北调中线和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多水源补水机制,持续做好水源涵养,通过“节水—补水—涵水”实现“丰水”;通过统筹“控源—截污—治河—治淀”实现“净水”;推动流域水系互联互通、合理布局补水入淀路径实现“活水”。

三因地制宜进行保护和修复。白洋淀既不是水库也不是湖泊,而是天然湿地,在水质和清淤等方面不能简单地套用水库湖泊治理标准,可参照美国迈阿密等湿地保护经验,科学推进治理修复。要妥善安置40万淀区和蓄滞洪区人口,切实改变淀区现有的生产生活方式,管控生活垃圾、污水及旅游机动船等淀内污染。由于未来人口产业密集,不能简单采用通常达标即可排放的做法。要按照区域环境纳污能力确定排放总量,再根据区域人口和产业规模进行分解,从而确定新区城市、工业、农业的更为严格的排污标准,确保新区排污总量不超标。

四加强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尽快建立区域统筹管理的体制机制,研究出台促进雄安绿色发展的改革措施,尽快制定白洋淀流域管理条例或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明确事权和财权保障中央和地方政府投入。设立白洋淀绿色金融基金,充分运用市场手段支持绿色产业发展。

五尽快实施一批白洋淀修复保护重大工程。在科学规划基础上,尽早启动新区及流域防洪工程、调水工程、入淀河流治污工程、城乡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工程、淀区内源污染治理工程。

六把雄安新区建成生态环境保护典范和国家节能环保产业基地。高起点布局,力求高新环保产业在雄安落地,既解决区域生态环境问题,又进一步带动我国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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