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创新服务机制,加快建设医疗、护理、康复、临终关爱“四位一体”的养老服务机构,推动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截至2012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到2025年将突破3亿,到2030年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将达到18.7%。与日益增长的养老照护和医疗护理服务需求相比,我国社会养老照护和医疗护理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着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表现在:一是供需矛盾突出,养老床位总数仅为老年人口总数的2.17%;二是管理体制不顺,带有医疗保健特征的养老护理服务业的主管部门不明晰,享受不到相应的政策待遇;三是养老护理人员缺乏,按照1:3的失能老人养护比例,我国需要1000万名养老护理员。目前全国养老机构的从业人员不足百万,每年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仅2万人。四是老年护理相关医疗服务价格偏低,老年护理服务补偿不足,老年护理院与养老院交叉服务比例过高等。养老照护和医疗护理服务业不仅是关乎体现我们“老有所养”的民生事业,同时也蕴藏了每年至少数万亿的产业机会,提供了巨大的劳动力就业市场。为此建议:
1、从国家层面以问题为导向做好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顶层设计,为养老健康保障行业发展提供正常支持。养老照护与医疗护理不可分,应促进医疗服务与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的有效衔接,建议发改委牵头,卫计委、民政部等部委参与,研究出台公立医疗机构介入养老机构的相关政策,并推动建立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非营利组织和企业协同发展、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把社会资本作为养老护理服务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将国家直接投入转变为通过贴息、土地优惠等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入,营造各类主体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环境,实现社会养老服务业可持续发展。
2、探索建立老年照护的国家与社会保障体系,为老有所养提供坚实保障。研究建立国家的老年护理保障制度,同时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建立分梯次的老年护理保障经费支付体系并由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筹资。基本护理需求由长期护理保险解决,基本医疗需求由基本医疗保险解决,补充性的老年长期护理或者非基本护理和医疗需求则由商业健康险作为补充。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保险业大力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鼓励护理保险和护理服务相结合。
3、探索老年护理服务人才培养模式,加快护理从业人员培养,提高老年护理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对护理从业人员的培养,可将社区护理员职业列入政府补贴培训目录,通过各级护理院校的课程教育和短期技能培训相结合,提高护理队伍素质。要进一步完善老年护理人员保障政策,提高老年护理行业整体待遇。
4、研究对老年护理医院实行政府补贴政策,保障老年护理机构的运行和发展。合理确定补贴范围和方式,做好医疗保险、护理医院服务补贴和现行养老服务床位补贴的衔接。加强对老年生活照护和医疗护理产业的监管,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服务质量管理标准,组建老年护理质量评估机构,逐步整合分散的小规模护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