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产业是具有巨大市场潜力的新兴产业,主要包括医疗康复、养老照护、健康促进、医疗健康保险、生物医药、医疗器械与材料等行业,是实体经济和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大力发展健康产业,可有效拉动内需增长、促进民生改善与保障、吸纳就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尤其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世界经济下滑弱势难改、国内经济增长动力不足、资源环境约束突出等严峻挑战,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健康产业发展,将是一项重要的宏观政策的战略选择,可培育出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新的绿色经济发展格局,有效缓解社会就业压力,以市场机制促进人民健康保障水平的提升,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深化改革,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为更好地推动健康服务业发展,2013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农工党中央主席陈竺率调研组先后赴上海、江苏、天津、陕西等地进行了考察调研。调研中了解到,生物医药行业发展态势良好,2012年增长14.5%,高出工业增速4.5个百分点。但尚存在以下问题:医疗康复、养老照护、健康促进等行业构成的健康服务业发展水平尚低,在生活性服务业中的比重尚低;商业健康保险业尚处在起步阶段;医疗器械国产化程度低;“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产业化尚需有力政策支持。因此,国家应大力推动健康服务业发展,同时强化创新药物和医疗器械科技成果转化,从而带动我国健康产业高质快速发展。整体而言,制约健康产业发展的突出因素是政府的宏观政策支持力度不大,缺乏新的改革性政策,社会力量没有得到更好的动员与组织,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未有效发挥,市场活力没有得到有效释放。就健康服务业而言,政府主办的医疗机构为主的格局未做及时调整,社会力量办医仍受体制机制束缚,社会资本进入仍有壁垒限制,事业单位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滞后,医疗服务业受公立医院垄断的局面有待破除。
为此,在宏观政策方面有以下建议:一是将健康服务业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持的领域。《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中将生物产业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扶持的七大领域之一,包括生物制药、先进医疗设备、医用材料,但未包含医疗康复、养老照护、健康促进、健康保险等构成的健康服务业。建议国务院研究将其纳入,给予相关政策支持。二是深化改革,把政府定位在制定规划与规则、保障公平、宏观引导上。建立由国务院领导同志牵头、相关部委参加的领导协调机制,进一步取消社会资本进入健康服务业的不必要审批,遏制公共机构参与健康服务业的逐利行为,放开非公共服务性质事业单位的人才流动,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工作进展,对公共服务性质的事业单位坚决推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三是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让资本和人才自由流动,鼓励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扶持健康服务业的发展,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革与改制。四是在土地、金融、财税等方面加大对健康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增加市场提供健康产品的数量、质量和规模,提升健康服务业的能力和水平。在条件成熟的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地区,创建国家级健康产业龙头园区,集中产、学、研、用的集约优势,逐步推进试点园区的国家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