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期间,调研组重点关注了社会力量办医、养老照护和医疗护理服务、商业健康保险、医药高新技术创新等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并提出如下具体工作建议:
一、多措并举,以改革完善区域卫生规划、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和商业医保政策为突破口,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目前,我国社会力量办医的政策环境已有较大改善,但在实施层面还远未达到预期效果。调研组认为,社会力量办医难以有效发展的症结是医疗卫生服务规划、人才资源管理及筹资保障体系有效组织与利用的问题。一是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虽然不断增长,但民办高端医疗服务供给能力严重不足,人力资源严重短缺。二是我国医师多点执业尚处于试点阶段,医师在第二、第三执业地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还不明确,医疗风险保障制度尚不完备。三是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滞后,无法支撑民办医疗机构快速发展,社会力量办医的发展空间十分有限。为此建议:
1、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办医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建立健康服务业良好的市场机制。一是要将民营医院发展纳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近期重点任务之中,细化措施,有力推动。二是要进一步完善细化区域卫生规划,强化医改的统筹作用。在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为社会资本办医预留充足的发展空间,适度控制公立医院在医疗体系中的比重与规模,提升民营医院的比例,形成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三是从强化能力建设、完善支持政策、规范行业监管等方面支持社会资本办医,鼓励有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做大做强。如上海的“超级医院”模式,通过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其在模式上既可以剥离出公立医院中不合理的特需医疗,又可以满足高端人群的特殊医疗需求,还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社会力量办医中人力资源缺乏及医生多点执业风险等问题。四是要制定社会资本参与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利益保障机制和投资回报实现途径政策。
2、合理确定编制配置标准,促进卫生人才合理流动与使用,形成人才竞争环境。一是建议由中编办牵头,研究出台全国范围内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社区服务机构的编制标准。对公立医院试行更加灵活的编制管理办法,推行编制备案制,允许根据机构发展实际,合理确定编制总额,解决服务下沉与机构编制约束之间的矛盾。二是全面落实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真正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三是继续推进并规范注册医师多地点执业,破除阻碍医师多点执业的各类障碍,引导医务人员合理流动。如深圳市近期实施《医师多点自由执业的实施细则》,实际上是建立了地方性的卫生人才市场,在地域范围内,实现了医师由“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
3、大力发展商业医疗保险,解决社会办医的医疗服务买单问题。要坚持政府与市场机制作用有机结合,构建商业健康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相互补充,相互配合,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新模式。特别是要进一步明确政府责任和制度边界,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通过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合理控制社会医疗保险的制度边界,分担社会保险可持续发展的财政压力,通过促进竞争的方式鼓励公共医疗保障机构改善绩效。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股、投资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院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