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协委员周虹:让事实特困老人也能老有所依

发布时间: 2020-01-16 08:15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周勇 张正朋 | 责任编辑: 张正朋

中国网北京1月16日讯(记者 周勇 “养老”问题作为民生问题的重中之重,一直以来都是社会热点问题,“老有所依”是每位老人的最大心愿。在重庆市政协五届三次全会期间,重庆市政协委员周虹表示,本次她提案关注的议题事关特困老人享受救助供养问题。

据了解,重庆市大足区年满60周岁、因户籍上挂靠有子女实际未形成抚养赡养关系而未享受特困救助供养政策的人数占全区特困人员的百分之十以上,其中包括了本人同意或不同意挂靠、知情或不知情的被挂靠等各种情况。周虹说:“如今只有极少部分或有亲属关系的履行了赡养义务,一些‘特困’老人是直到申请享受特困政策时,才知道本人户口上有挂靠‘子女’。”

谈及当前特困老人“养老”困境时,周虹表示:在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期间,因户籍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家庭为逃避缴纳社会抚养费,将其超生子女挂靠至周边大龄单身汉户口上,而未实际形成抚养赡养关系,导致部分年满60周岁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义务人的困难老人无法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

“目前,部分生活困难老人虽纳入了低保救助范围,但因低保和特困供养政策待遇存在一定差异,低保户无法享受照料护理、疾病治疗等政策保障,也不能入住敬老院。”周虹说,在户籍制度愈发管理严格的大背景下,派出所也不能随意将挂靠子女户口迁出。由此,也引发了上访等不稳定问题。

为此,周虹建议,由民政部门牵头,司法、公安等相关部门联合制订文件,对户口有挂靠子女且未形成抚养赡养关系的进行全面摸排、摸清底数,按程序对事实特困老人户口上挂靠的“子女”户口予以迁出;此外,将符合享受特困供养政策的困难老人纳入特困供养范围,确保困难老人“老有所养”,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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