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提案】阿荔惠委员:增加《婚姻法》条款 离婚后女方无收入男方应付赡养费

发布时间: 2019-03-08 16:26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和海佳 | 责任编辑: 和海佳

【编者按】今年全国两会召开期间,中国网政协频道(《议库》平台)开设“微提案”栏目,与全国政协委员面对面"聊"提案,拾取最亮观点,以小见大,报道委员们的真知灼见。

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统战部部长阿荔惠。中国网记者 和海佳 摄

记者:今天是“三▪八”妇女节,您在提高女性地位,保障女性权益方面有什么建议?

阿荔惠(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统战部部长):据有关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女性劳动参与率高达70%,基本与男性相当,远高于其他国家,而我国还有超70%的女性想兼顾事业和家庭。除了受教育程度提高、女性独立意识增强等原因外,主要还是强烈的无安全感。如果一个女人不工作、没收入,一旦离婚后她只能从零开始。相对于国外,中国男性离婚的成本太低了。

日本女性离婚后,除了会分到房屋财产,还能分到丈夫50%的退休金。而德国等国家是有离婚赡养费的,男人离婚后必须支付给妻子一大笔赡养费,以保障她们离婚后的生活。

因此我建议一是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尊重、理解、支持“既外出工作、又承担家务”女性的良好氛围;大力营造男女平等意识,特别是家务方面。二是参照其他国家做法,在我国《婚姻法》中增加“如女方未工作或没有收入来源,离婚后男方需向女方支付赡养费”相关条款。(记者 和海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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