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取自网络)
凌晨,年过六旬的李新让和老伴被多人架出房屋后,三台挖掘机半小时就将其房屋夷为废墟。
“事发大概是凌晨4点,我和老伴被门外猛烈的砸门声惊醒。我赶紧起床查看,门刚开了一条缝,一群年轻人拿着棍棒砍刀就冲进屋。老伴见势不对,赶紧拨通了小儿子的电话。此时我俩已经被这些人控制了起来,然后被他们架了出去。”
西安城东新筑街道办新寺村村民李新让16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事件发生时)门外站着大约一百人,老两口被人拽进路边停放的一辆救护车上并控制起来。随后三辆挖掘机驶向他家,经过半个小时的作业,房屋变成一片废墟。
在此期间,居住在同村的次子李小辉接到母亲电话,嘈杂声中听到母亲的声音“你们想干啥”,他赶紧起床准备一看究竟,可谁知刚出家门,一群陌生人冲了进来,紧跟着发生冲突,李小辉和妻子遭到暴力袭击。李小辉右手大拇指肌腱断裂,目前已进行手术治疗;其妻子左手手背有一道3厘米长创口。
暴力拆迁结束后,李新让和老伴才恢复人身自由,可他家房子已成废墟。
据媒体报道,李新让房屋所在位置共计要拆迁60余户,且已经在两三个月前基本完成。“我们家没签拆迁协议是有原因的。当时拆迁政策下来的时候,刚好我小儿子结婚。按照户籍政策,儿媳妇是可以按照夫妻投靠将户口迁至我们村,可村里不允许。这就造成了赔偿政策对我家不利,所以一直没签协议。”李新让说。
且不说李新让为何没签拆迁协议,暴力强拆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国家一再强调必须先安置补偿后拆迁、禁止暴力拆迁,但仍阻挡不了部分拆迁方违法强拆的步伐。由暴力强拆酿成的流血事件已不在少数,被拆迁一方被火烧死、被铲车碾死、被活埋、被打死的事件媒体也屡有曝出。
难道说,面对暴力拆迁就没有办法了吗?实际上,国家在规范拆迁行为方面早就出台了法规条例。比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
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此外,还有《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均对拆迁方的行为作出规范,但暴力强拆依旧。
新华网早前就对暴力拆迁问题发表过评论,题为《让暴力拆迁成为不敢碰触的“高压线”》,文章中提到:
暴力拆迁是个老问题,引发人员伤亡事件时有发生,中央高度重视,出台了系列措施加以规范和制止。之所以还会发生,究其原因,既有一些地方官员发展观错位、权力失控等原因,也有部分开发者目无法纪、各种黑恶势力交织其中推波助澜。
如何遏制暴力拆迁?评论文章中建议:必须综合运用多种手段,特别是法治手段,遏制暴力拆迁发生。
遏制强拆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提高改革措施的约束力。同时,需强化领导干部考核机制,要落实领导干部对一个地方拆迁工作的主体责任,把拆迁工作的好坏作为检验当地干部工作的一项重要标准。在依法治国大背景下,要高悬法治利剑,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保证拆迁依法依规有序进行,使暴力拆迁成为一条不敢碰触的“高压线”。
暴力拆迁严重侵害群众人身财产权益,破坏社会和谐稳定。如果发生不得不面对被暴力拆迁时又该怎么办呢?中国网政协频道(《议库》APP平台)小编认为:
第一,及时报警是必须的,并且要远离拆迁现场,不能以暴制暴,一定要保证自身及家人的安全;
第二,要及时拍照,包括强拆前后的房屋情况以及实施强拆行为的工作人员,条件许可还可以录音录像,为日后维权收集证据;
第三,平时也要注重积累有关拆迁方面的法律知识,明晰何种情况下权益是被侵犯的。
“依法无疑是重中之重,只有‘依法’,才有和谐和平安拆迁。”《人民日报》人民时评早前也发表评论表示,法治建设的过程,就是规范权力、保障权利的过程,也是塑造全民法治信仰的过程,当法治在每个公民心中成为神圣的图腾,非法强拆乱象才会逐渐消弭。
对于暴力强拆“屡叫不停”,您有什么想说的吗?欢迎下载《议库》APP发表您的见解,来和小编一起讨论吧~
资料来源:《华商报》 新华网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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