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友好的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空间布局(2016-2030)》报告发布

发布时间: 2018-11-01 09:22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王静 | 责任编辑: 王静

中国网北京11月1日讯(记者 王静) 10月30日,第十二届中国新能源国际高峰论坛在京开幕。 记者在下午的“‘保护与发展兼顾’的可再生能源系统规划研讨会”上获悉,大自然保护协会(TNC)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ERI)共同发布了《生态友好的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空间布局(2016-2030)》 报告,该报告研究运用“发展系统规划”(Development by Design,DbD)景观尺度的分析方法,对中国已有的集中式风能和光伏发电项目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平衡性进行评估,并对近中期生态友好的集中式风能和光伏发电发展空间布局进行规划建议。

“保护与发展兼顾”的可再生能源系统规划研讨会现场

能源生产和消费是导致气候变化的主要原因之一,发展可再生能源是各国推进能源转型的核心内容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途径。但发展可再生能源需要利用大面积土地、留下巨大的开发足迹,这可能会对生态环境带来破坏性的影响。

报告指出,截止到2015年,现有的中国集中式风能/光伏项目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平衡性较好,其中,现有集中式风能发电项目的71%和现有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的85%位于低风险开发区范围之内,但也有部分项目建设在了应该规避建设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及高生态保护价值区域。在近中期,对标2030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情景下的集中式风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规划发现,低风险发展区就已经足够支撑未来的发展规划。因此,在未来集中式风能/光伏项目规划时,更应注意规避高风险发展区,并生态友好的利用低风险发展区。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副所长王仲颖表示,中国近年来可再生能源发展迅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也逐步显现。如何平衡可再生能源发展需求和生态环境保护需求之间的关系,如何在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的前提下,更好地发展和利用可再生能源,值得我们关注和思考。

TNC大中华区首席执行官马晋红女士对此表示赞同,她表示,可再生新能源的建设和发展无疑是清洁的,但“清洁”并不直接等于“绿色”,在可以预见的可再生能源行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将会进行大规模的工程建设,它们带来的巨大足迹可能对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和社区造成深远的影响。因此,我们需要一个解决方案,来满足社会对清洁、廉价能源的需求,同时在最大程度上避免对土地和水域的破坏和影响。

已有研究表明,集中式风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会对局地气候以及局部生态环境造成潜在的负面影响,考虑到风能和光伏发电有20~30年的运营周期,如果未来的建设规划选址不当,可能会在较长时期内对生态环境以及生态功能价值持续带来具有“锁定效应”的负面影响。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规模不断扩大,可再生能源无疑将成为我国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推动能源转型、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

推荐阅读:

让非遗文化代代相传  “中国工艺美术大师非遗传承基地”启动仪式举行

2018国际工匠技艺创意设计产品推介交流活动在京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