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开学季!
9月3日,是全国各地大部分学校开学的时间。孩子们背起书包高高兴兴上学去,老师们也收到了好消息。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对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其中提出,力争用三年时间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问题。长期以来,备受关注的教师待遇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教师待遇问题说了30多年
《意见》提出,优先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收入政策,力争用三年时间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问题,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中国网政协频道(《议库》APP平台)小编查阅资料发现,关于教师待遇和公务员待遇相挂钩的争论一直是热门话题。
据媒体统计,1983年至2013年的全国两会上,教育类人大议案中,共有45件议案与教师相关;1983年至2012年的教育类政协提案中,教师待遇相关提案共有540条。
通过分析发现,关于教育待遇与公务员待遇的议案和提案的内容变化——议案有着较为统一的发声,提案则更加强调保障的细节。
1989年,全国人大代表张承先提出应将教师工资水平与“全民所有制的平均工资水平”进行“挂钩”的建议,这被视为教师待遇挂钩机制的雏形。
1986年至1990年,全国两会上提出11条与《教师法》相关的议案,全国人大代表积极提议以教师工资“挂钩”的形式立法保障教师待遇。与此同时,政协委员们主要关心的是以提高津补贴的方式提高教师待遇——1987年和1989年提案数量分别达到12条。
1993年2月,《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颁布,其中,与教师待遇相关的规定也随之出台。在当年3月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共有3条人大议案呼吁尽快修改《教师法》,12条与义务教育相关的提案中,3条与提高工资津补贴有关,4条明确涉及师资投入。
进入新世纪后,有人大代表在教育类议案中提出了增加中央对教师工资的财政责任、建立各级政府对教师工资的分担体制、将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等建议。2000年前后,关于提高教师津补贴、增加师资投入、教师培训等方面的提案每年有1条或2条。此阶段的提案更多关注更为宏观的和“教育经费投入”相关的问题。
从2008年起,中央逐步增加其财政保障机制,实行了公务员和教师绩效工资体制改革。
在2006年~2013年间,共有22条议案呼吁修订《教师法》。在教师待遇方面,修法的呼声大致分为三类:细化对特定人群的待遇保障;继续提高教师工资的财政保障层级,增加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责任;试图以转变教师身份的方式,进一步将教师待遇与公务员挂钩。
相对应的,2006年起与教师相关的政协提案也迅速走高,形成了30年来相关呼声最多的时期,且对教师待遇的诉求变得更为多元化。2006年~2010年的5年中,涉及编制、确保/增加师资投入、提高教师素质、农村地区教师、民办教师、住房等相关提案数量都达到了历史峰值。
直到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教师待遇问题仍然是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
如,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刘焱呼吁切实提高幼儿园教师待遇。
刘焱认为,当前大部分幼儿园教师还存在(包括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和民办幼儿园教师)待遇较低的问题,这一问题已经成为阻碍我国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刘焱建议教育部等部门出台文件禁止采取安排公益岗、劳务派遣和临时聘用等方式来补充幼儿园教师。“在没有编制的情况下,政府应当以‘同工同酬’为原则,按照在编教师的待遇,采取购买‘岗位’的办法来补充教师;同时,把民办幼儿园教师待遇纳入政府监管范围。”
此外,刘焱还呼吁,应尽快制定和出台《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从制度层面保障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突破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切实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为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终于,在各方的努力推动下,《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出台。
900多万教师将受益
《意见》有以下几个亮点:
确保中小学教师收入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
《意见》提出,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实现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调整,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使教师能够安心在岗从教。
力争3年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问题
《意见》提出,各地要加强省级统筹,强化政府责任,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优先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收入政策。力争用三年时间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问题,凡未达到要求的地区要限期整改达标,财力较强的省份要加快进度。
确保教育经费不低于GDP的4%
《意见》明确,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要持续保障财政投入,全面建立生均拨款制度,保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一般不低于4%,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
造福949.36万义务教育教师
教育部公布的《2017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国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1.89万所,招生3313.78万人,在校生1.45亿人,专任教师949.36万人,其中,小学专任教师594.49万人,初高中专任教师354.87万人。
可以看出,《意见》中的要求明确具体,落实中小学教师待遇,国家要动真格了。对于这个900多万的庞大群体来说,这无疑是一个令人鼓舞的好消息。
资料来源: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澎湃新闻等
转载请注明出处:中国网政协频道(《议库》APP平台)
推荐阅读:
“中兴事件”和“长生疫苗案”后 民企要读懂今天这些大咖说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