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养老服务业扶持 政协委员建议增强农村敬老院升级改造力度

发布时间: 2018-08-15 10:09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和海佳 王梦 张宏图 | 责任编辑: 和海佳

中国网北京8月15日讯“请检查《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请结合所提建议,加快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日前,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达州市委书记包惠在市政协报送的《关于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做出批示,要求采纳政协建议,促进全市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今年4至6月,达州市政协组织部分委员深入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调研。近年来,达州市先后出台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不断完善,养老服务机构加快发展。

截止2017年底,已有公办养老服务机构154个,床位1.3万余张,民办养老服务机构31所,床位6000余张,建成农村幸福院508个、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37个,机构类别齐全,覆盖城乡,基本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

针对缺乏规划引领、扶持政策落实不力、养老资源结构性失衡、管理服务不够规范等不足,调研组提出了建议。第一,以城乡一体化和乡村振兴为依托,按照合理布局、统一规划、分类建设的原则,将养老机构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中,加快形成区域均衡、层级清晰、功能完善、适度超前的养老机构设施网络。

第二,切实落实《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中相关的政策措施,突破养老机构建设用地制约,确保税费减免、水、电、气价格优惠等落实到位。创新资金扶持模式,开发养老金融产品,设立养老产业投资资金、贴息贷款、利用外资等,拓宽融资渠道。

第三,采取与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合作,地方、单位、个人共同缴纳、风险分担的方式,逐步建立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构建养老服务综合平台,开展养老综合评估、服务供需对接、服务质量监管等工作。

第四,加大农村敬老院升级改造力度,拓展社会寄养、日托照料等功能,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合作经营、承包经营、委托管理等方式运营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

第五,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根据不同类型养老的服务范围,分类确定不同的服务标准和管理标准,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加强养老机构的外部评价,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服务,促进规范化管理。

第六,支持高、中等职业院校增设养老服务专业,开展继续教育和远程医养结合学历教育,建立实训基地,加快培养老年医护人才。

第七,实施护理员特殊岗位补贴制度,完善养老护理岗位从业人员医疗、养老等基本保障,保持养老服务队伍稳定。倡导社会各界志愿者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结对服务活动,建立起专业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群体。(记者 和海佳 通讯员 王梦 张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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