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北京3月20日讯 (记者 秦金月)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来,我国的文化领域呈现史无前例的繁荣。但在繁荣背后,也存在着问题。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周汉民日前接受中国网(议库《APP》平台)记者采访,分析了其中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今年两会期间,周汉民带来了提案《关于两业融合、三端联动,切实推进我国文化领域供给侧改革的建议》。
在提案中,他引用美兰德咨询公司《2017上半年中国视频融合传播白皮书》的数据,2017上半年全网电视剧视频点击总量增长到4232.6亿次,在全网视频点击总量中占比达到66.8%,成为广大网民最喜爱的视频内容品类。在周汉民看来,文化产品如此繁荣,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
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周汉民
语言三俗、内容媚外……这些问题是否引起你的共鸣?
语言三俗化。即恶俗、媚俗、低俗,文化作品中充斥着脏话、粗话,及低俗的调侃,恶毒的攻击、谩骂。在这种不正常、不健康的文化氛围的浸染下,部分观众不再能严肃、理性地表达意见。包括不少专家、学者在内的所谓精英人士“出口成脏”、举止粗鄙。年轻貌美的女性网络主播们只要在镜头前搔首弄姿,就能轻松月入数万甚至数十万元,无聊的、空虚的、无厘头的就是有趣的。
内容媚外化。近年来,西方的影视作品在国内大行其道,圈粉无数。其背后的西方文化价值观在潜移默化中逐步影响国内的文化作品。从当前不少电视剧里可以看到,不论是抗战剧、谍战剧抑或家庭伦理剧,女主角几乎清一色是西洋贵妇打扮,且一律坐拥高档欧风别墅和高级进口轿车,脱离了中华文化之根。
审美病态化。其中体现在文化作品中是审美观的扭曲化。大量的广播影视节目、舞台艺术节目、真人秀节目里充斥着由极浓妆容撑起的惨白的面容、和明显通过多次整容手术的网红脸,男性演员中相貌中性化甚至是女性化的所谓小鲜肉大受追捧。
创作肤浅化。近年来,文化作品越发依赖声、光、电等新兴科技带来的单纯的感官刺激博取喜爱、争夺市场。不少剧目将创作重点放在通过为观众带来新奇、魔幻的视觉、听觉刺激上,而忽视了对作品内在意义的发掘和对社会现实意义的构建,致使每年都有大量作品有如烟花,瞬间的绚烂之后,便再难觅踪影。
管理脱节化。长期以来,我国文化产品的发行前质量管理(如样片的审核、剧本的修改等)一般只有文化部门及业内专家负责和参与,而作为消费者、传播者等则往往只能对已通过审核、修改并公开发行的文化产品进行发行后的即后端的质量评价,这种文化产品质量管理的体制机制上的前后端脱节,就必然会引发禁播剧受热捧、好片叫好不叫座、烂片叫座不叫好等“奇怪”现象。
四方面建议纠正文化领域“歪风”
周汉民认为,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以培养国民文化自信为目的的价值观教育为基础,以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充分融合为前提,跳出供给侧只看供给的思维定势和陈旧认识,同时立足需求看供给,在重视对生产端要素配置重构的同时,兼顾对消费端的引导、重塑,而引导、重塑应为管理端通过改革、完善管理定位和管理方式来实现。守住意识形态为主的底线,实施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两业融合”,“生产端、消费端、管理端”三端联动。
周汉民在提案中提出了四条具体建议:
注重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相融合,完善文化领域顶层设计。主管部门对于文化领域的定位是文化事业,侧重于文化作品的意识形态属性和公共产品属性;而文化作品的消费者、投资者、传播者将文化领域理解为文化产业,侧重于文化作品的娱乐性、盈利性等商品属性。迄今为止,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这两个不同的定位在文化领域里尚未很好地融合在一起。对此,建议有主管部门在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文化作品发行前审核、优秀文化作品评审标准时,应以引智纳言为抓手,充分吸纳以文化作品的消费者、投资者、传播者为代表的文化产业范畴的代表性群体的力量,使其规划、标准更能兼顾意识形态、公共产品和商品经济等文化作品客观带有的全属性。文化事业部门在守住意识形态的宣传贯彻、价值观的引领、公序良俗的维持等底线的基础上,完全可以打破两业之间的隔膜,以文化作品为媒介,实现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
大胆采用模块化、领域化教学的方式改革学校历史教育,尽早培养年青一代民族自豪和文化自信。有必要纠正“认为西方文化是优势、强势文化”这一错误的自我矮化的历史、文化史观和文化定位。建议采用史记中的“书”体的叙事方式,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历史教育过程中,区分政治制度、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外交军事等具体领域,通过横向对比的方式客观揭示我国在这些领域长期具有的优势乃至领先的地位,使学生在无形中逐步确立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在这样的历史教育模式的影响下成长起来的下一代人,有助于形成对中华传统文化的自信和自觉,摆脱盲目迷恋西方文化的影响,并能更好地对接高校理论课程教学思政化改革,塑造年轻一代的价值观。
文化主管部门采取半后台的文化作品质管模式,进一步激发文化领域投资者的活力。判断某一文化作品是否符合公序良俗,往往需要判断者具备高度专业的知识和长期积累的经验。以文化部门为数不多的编制员额,事实上也不可能有精力完全应对上文所述的数量极为庞大的文化作品的质量管理需求。少数主管部门有时甚至会将事实上具有正面积极意义的作品认定为不健康,这一做法往往会损害文化产品(服务)消费者、投资者及传播者的合法权益。对此,建议文化主管部门退出事无巨细、繁琐细碎的文化作品的质量管理一线,依靠各类文化领域行业协会(学会)对相应类型的文化作品的质量进行自主管理。相关文化领域的行会显然比主管部门更具有相关领域的专业水平、鉴定能力和管理精力。
探索建立文化作品质量三端评价的发行前星级评定机制。鉴于上文所述的文化领域的消费者、投资者和传播者往往难以做到理性、自律的自主管理,而文化主管部门又往往缺乏管理文化作品所需有的专业知识、能力和精力。对此,建议探索建立文化作品质量三端评价的发行前星级评定机制。即在某一文化作品尚未发行之前,同时邀请文化主管部门、相关领域行会、消费者、投资者、传播者的代表对其进行评价。经相同口径量化采分之后得出的评价结果被换算成星级,该星级作为评价某一文化作品质量的重要依据,在该文化作品正式发行伊始即带有星级标签。对于高星级的文化作品,从出版周期、发行渠道和传播平台,到税收等各方面均可视情况给予适当的政策优惠和倾斜。对于发行前评审中被各方一致评为不合格的文化作品,可视情况不予许可其上市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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