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政协调研养老服务体系:完善政策扶持 加强人才培养

发布时间: 2013-11-09 15:32:45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王金梅 | 责任编辑: 王金梅

7月下旬,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安纯人带领自治区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部分委员,就宁夏中卫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实地察看了中卫市社会福利院、老年活动中心等,分别听取了有关部门情况汇报,并与相关代表现场座谈讨论。结合调研情况提交了《关于中卫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建议: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协调机构,完善扶持政策,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人才培养,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加大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加快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建立全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安纯人带领自治区政协教科文卫体委视察海原新区医院

以下为调研报告摘编:

中卫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成立了中卫市老龄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乡镇、村(居)主抓的工作体系,明确了工作人员和工作职责,基本形成了老龄工作组织网络。

(二)落实相关政策。认真落实贫困老年人、低保老人的物价补贴、冬季取暖、高龄老人津贴制度等相关政策,城乡低保实行“三级审批、三榜公示、应保尽保”。及时足额为全市1602名老年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医疗等各类补助700.8万元,确保了老年优抚对象的生活权益。

(三)建立老年人医疗救助机制。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建立了中卫市城乡困难群众特重大病医疗救助制度,有效解决了城乡贫困老年人缺钱看病、因病致贫等问题。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低保老年人,由市民政局审核后代交个人缴费部分。对享受城乡低保的老年人,每人每年给予100元的门诊医疗救助,长期慢性病患者门诊治疗给予500--2000元的大病门诊救助,对其住院治疗费用给予一定的医疗救助。

(四)为老年人免费提供公共服务。从高龄津贴、养老补贴、医疗卫生、旅游景点、市内公交等16个方面在全区率先出台政策,对老年人给予优惠待遇。

(五)增加养老投入。多方筹资8500万元,建成4.3万平方米福利院综合项目工程,床位650张。其中,政府投资建设了老年活动中心、社会福利院、农村敬老院、军休所、光荣院,社会组织投资建设了老年公寓,二者互相补充,以满足不同层次老人的需求。改扩建了沙坡头区河南、河北中心敬老院、中宁县鸣沙中心敬老院和海原中心敬老院。

存在的问题:

(一)对照国家规定,养老服务机构缺口较大。2012年底,中卫市60岁以上的贫困老人3.53万人,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人7326人,“三无”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2906人;空巢、独居老人为4.5万人,其中失能失智老人1.5万人。目前,全市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共有床位1764张,按照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达到30张计算,尚缺1236张。同时,现有养老服务机构中,多数设施简陋,功能不全,服务水平不高,难以吸引老年人入住。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覆盖面不高。由于老年人收入普遍较低,中卫市老年福利院400元/人•月,老年公寓800—1000元/人•月,只能提供基本吃住和文化娱乐,无法提供增值服务项目。养老服务机构也存在对老年人生活照料不周和缺乏心理慰藉等问题,使许多家庭对社会养老机构心存顾虑,也成为制约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因素。

(三)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亟待提高。农村敬老院的经费来源主要靠上级拨付五保经费,只能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医疗、娱乐等投入都很缺乏。由于服务人员工资低(1200—2000元/人•月)、工作辛苦,导致招聘难,远少于规定配备比例,只能临时聘用年龄大、文化程度低的人员,敬老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亟待提高。

(四)社会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滞后。截至2012年底,全市生活不能自理老人达1.5万人,照料护理工作急需一支专业化服务队伍,但除了民政部门直属的福利机构有为数不多的专业养老护理员外,大多数机构缺乏专业养老护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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