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 这场普法宣讲把创新创造“清风”吹进文化企业

发布时间: 2021-04-21 16:56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江虹霖 | 责任编辑: 江虹霖

中国网北京4月21日讯 为传递尊重知识、保护创新的正确价值取向,提升企业尊重版权、拒绝抄袭、聚焦原创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道德水平,4月19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携手北京文化产业商会,面向北京地区涉影视、艺术、传播、广告等领域的30余家文化企业开展一场“定制化”知识产权普法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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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也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和文化强国的重要支撑。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走进北京文化产业商会,从司法保护层面为优化文化创意市场营商环境提供服务保障,鼓励企业创作更多承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作品,使创意、创造、创新“清风”吹拂文艺市场。

活动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法官冯刚围绕全面加强著作权保护的重大意义、文化企业著作权归属判断、侵权行为判断、侵权抗辩主要理由、著作权合同纠纷案件中的突出问题等进行了法律知识宣讲,并与现场企业进行了互动交流。

针对企业关心的文化领域著作权保护等现实问题,冯刚给出三点建议:

一是要加强关键人员管理。在给予人员相应待遇保障的同时,也要特别注意合同中商业秘密保护、竞业禁止、特殊职务作品约定等事宜。

二是要加强核心作品管理。建议根据工作需要,由不同人员掌握作品的不同部分,并严格保密。对于电子文件形式的作品,应采取技术保护措施并添加权利管理信息。同时建议对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并通过公证或利用时间戳、区块链等技术加以完整保存。

三是要加强重要项目管理。在签约环节,力争签订于己有利的合同条款;在项目开展环节,应确定固定联系人及其各种联系方式;在成果交付环节,要做好重要成果的交付记录,并留存微信、邮件、电话记录等电子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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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文化产业商会会长郭丽双表示,在5G、互联网发达的今天,除了知识产权权益保护意识整体偏弱,不熟悉知识产权的相关规定,无法有效地将自身智力成果进行转化、利用外,仍然面临着很多新问题。希望本次普法活动,能够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及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北京知产法院来到文化企业身边,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工作,是希望通过交流沟通,向企业传导尊重知识、保护创新的价值取向,帮助文化企业提升尊重版权、拒绝抄袭、聚焦原创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从法治层面营造良好文化创意市场营商环境。”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级巡视员张弛说。

全国政协委员安庭,北京市人大代表齐清,北京市政协委员郝金明、李玉立等60余人出席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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