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交通安全意识、法律意识、节约意识、诚信意识等等,日常生活中很多规范都要“从娃娃抓起”,的确也存在着必要性。今年两会期间,台盟中央提交提案指出,有关部门希望通过“小手牵大手”“一切从娃娃抓起”等方式“进校园”,虽然有一定的意义,但是门类过多过滥的活动让学校疲于应付,因此建议加强对各类“进校园”活动的归口管理。
图片取自网络
提案全文:
关于减少各类“进校园”活动的建议
近年来,涉及中小学生的各类竞赛活动呈现过多、过滥现象,加重了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干扰了正常教学秩序,影响了广大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特别是带有商业性质的竞赛、广告等牟利性商业活动进入校园,社会反响强烈。
一、各类“进校园”活动现状和现实影响
1.门类繁多。有关部门希望通过“小手牵大手”、“一切从娃娃抓起”等方式“进校园”,虽然具有一定的意义,但是门类过多过滥的活动让学校疲于应付。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福建省组织学校参加县级以上各类比赛(不含教育系统自身开展的比赛活动)累计15次以上,如童谣传唱比赛、童谣征集比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微电影比赛、书法比赛、摄影比赛、学生与家长的各种网络知识竞赛等,“进校园”主题活动更是“丰富多彩”,如“航天模型锦标赛”,“银消保杯”生活与法征文,“你好新时代,巧手绘家乡”等。此外,各部门开展的创建活动据不完全统计也有10多项,如某某星级学校创建、某某乡村少年宫学校创建、某某学校林则俆禁毒室创建等,创建中学校须有各种专职教室、牌子、领导机构、档案建设等。这些门类繁多的比赛、“进校园”主题教育活动、创建评比检查等,极大影响了学校正常教育教学。
2.随意性大。众多的比赛、主题活动、创建评比没有经过严格审批程序,较随意地进入学校。如有的通过教育行政部门,有的通过业务部门,有的直接找到学校,有关部门往往是发个通知、开个会议,布置一下任务就了事,简单而随意。甚至有部分活动被冠以某公司行业名称,商业气息浓郁,与学校的人文氛围极不相容。调研中,有老师反映,众多的比赛、主题活动、创建评比在进入学校之前,根本没有经过专家论证,没有倾听教师、家长、学生的意见,不管学校愿意不愿意,一道命令下来,中小学校只能被动地接受,并且只能做好不能失分,谁失分谁负责。更有部分主题教育活动要求进课表,进课堂与省颁课表安排存在明显冲突,但增加课时又与中央三令五申的中小学减负令背道而驰。
3.教育意义缺乏。有些部门开展的“进校园”活动没有详尽的活动方案,也没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和教育计划,有的是为了完成上级的考核任务,有的是为了独创地方工作特色,所以活动是否切合实际、是否适合中小学生、是否有教育意义等问题往往被忽视。有教师反映,部分活动缺少针对性、计划性和可操作性,教育意义不大,有些活动应该是针对成年人的教育,也进入了中小学学校。给教师增加了额外负担,从长远看是流于形式,教育意义不大。
二、规范“进校园”活动的对策建议
1.切实加强各类“进校园”活动的归口管理。各类“进校园”活动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发文、统一管理,做到“三统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把关,统筹把握各类“进校园”活动总量,对不适合中小学(幼儿园)或教育效果不明显的“进校园”活动要坚决拒绝,并在每学期开学之前公布本学期进校园活动清单,便于学校安排。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执行“静校制度”,除涉及安全稳定工作以外的任何单位、个人和其他机构组织的各类“进校园”活动,未经主管教育局批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2.建立健全各类“进校园”活动审批制度。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各类“进校园”活动备案审核制度,对活动内容、具体方案、举办单位和参加人员等进行严格把关。对于经审批进入校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参加的活动,各主管教育局要明确责任人负责全程监管,一经发现与审批备案情况不符,或存在发布或变相发布商业广告的行为,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各有关部门临时提出的“进校园”活动计划,学校不得擅自同意,以免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有关部门因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增加“进校园”活动项目的,其活动主办方必须向主管教育局提出申请,经主管教育局批准后,方可进校园开展活动。
3.进一步落实各类“进校园”活动学校选择权。为充分尊重中小学办学自主权,允许学校根据自身的师资力量、教育设施、社会环境和生源特点等选择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进校园”活动。各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对各类“进校园”活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充分论证活动的可行性,并列出进校园项目清单,按学年或学期报主管教育局核准备案,各学校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进校园”活动要精心组织,将活动内容有机融入学校教育教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