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焱:保障山区农村妇女权益  向家庭暴力说不

发布时间: 2020-01-17 10:30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和海佳 裴雨莉 | 责任编辑: 和海佳

       中国网北京1月17日讯(记者 和海佳 实习记者 裴雨莉) “目前山区农村妇女受教育程度偏低,缺乏职业技能,建议针对社会需求为山区妇女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保障她们在社会就业、家庭生活等方面的权益。”在日前召开的北京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北京市政协委员张焱带来“关于山区农村妇女权益保护的提案”。 

北京市政协委员张焱。中国网记者 和海佳 摄

       张焱表示,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法律的逐步健全,妇女的合法权益逐步得到重视和保护,但是山区农村妇女在社会及家庭中其权益仍容易受到侵害,主要表现为以下两方面问题。

       一是山区农村妇女受教育程度偏低,缺乏职业技能,这种文化水平多数从事一些低端的服务类工作,由于缺乏相应的技能培训,收入低且没有保障。

       此外,山区农村妇女在土地及房屋所有权上面临困境,在现有土地及房屋所有权的政策和法律框架下,能够为她们提供的庇护非常有限。

       二是家庭暴力问题突出,求助意识弱。家暴的原因表面看错综复杂,根本原因是女性性格软弱及经济的不独立。农村妇女大多在结婚后承担了抚养教育孩子的责任,对家庭经济收入贡献不明显,成了家暴的受害者。而且她们受传统思想影响或担心失去经济支持,所以她们常常选择默默承受,放弃求助。

       对于进一步保障山区农村妇女权益,张焱提出以下两方面建议。

       第一,提供实用技术的培训及就业的机会。张焱表示,山区女性有就业的需求,目前的老龄社会也缺乏大量有技术的本地服务人员。她们所面临的土地及房屋所有权的问题,也是需要有强大的经济支持方能解决。但由于缺乏实用技能,山区女性只能从事低端服务业。

       因此建议由妇联牵头,联合相应部门及社会技能培训机构,针对社会需求为山区妇女开展培训,既解决了山区女性就业,也解决了老龄化社会的居家养老问题,一举多得。

       第二,广泛宣传,通过创建文明家庭等形式,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法律意识,从源头预防家庭暴力。广泛开展“送法下乡”等法制宣传活动,多渠道的进行宣传,让广大群众知晓家庭暴力并不是个人和家庭间的私事,而是一种严重侵犯人权、违反社会道德的犯罪行为。

       有关部门可选择重要的时间节点,充分利用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日等契机,重点加强《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妇女及家庭成员的法律素质,鼓励女性主动寻求法律保护,提高女性反家庭暴力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遇到家暴时,要敢于求助和诉诸法律。

       二是以创建文明家庭为载体,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弘扬家庭美德,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

       三是完善村镇的妇女维权平台,及时解决妇女的实际问题,让有困难的女性感到温暖。

      “妇女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经济和政治发展中担负着重要责任,男女平等任重而道远。山区女性在很多方面处于劣势,性别歧视仍严重存在。”张焱进一步呼吁,应为山区农村妇女提供更多的帮助和关爱,为家庭稳定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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