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迅速,不断壮大。据统计,2016 年我国共有高等院校 2596 所,其中民办高等院校 742 所,民办高校招生数为181.79万人,民办高校就读学生总数人数超过500万人。
对此全国工商联提出促进民办高校健康发展的相关提案,建议出台鼓励民办高校培养硕士政策,在专业硕士培养上为民办高校打开通道,给予民办高校升硕一些特殊政策。
【问题】目前推动民办教育加快发展主要面临以下5方面问题。
一是法律适用让企业进退两难。国家2016年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高校选择营利性,依据规定的方式核算,民办高校立即负债。
二是支持民办教育的相关政策难以落实。国家教育部规定本科高校(不分公办、民办)的每个学生每年可享受当地政府12000元的补贴,难以落实。
民办高校教师只能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民办高校教师访学、培训、进修不能享受国家的财政补贴。
在收费票据方面,民办高校不仅无法使用非税收入票据,连以前使用的行政事业性统一收费票据也不再可以领取。在科研项目方面,被国家同等立项的民办高校科研原则上不给经费。
三是民办高校用地方面受制约。国家规定民办高校在新建和扩建学校时,土地可以以划拨形式取得。
现在各地政府在土地划拨政策上基本都能落实,但是在占补平衡指标上,部分地方政府在执行时,依然让民办高校自己寻找、购买占补平衡指标。
四是支持民办高校发展的舆论氛围不好。在少数基层地区,假记者敲诈勒索或真假记者勾结从事新闻敲诈情况仍有发生。
五是民办高校缺乏培养硕士的上升通道。目前仅仅停留于本科层次培养,让民办高校的师资、科研、国际化等资源造成了严重浪费。
【建议】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动民办教育发展,推进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提高社会公信力,对此全国工商联提出以下五点建议。
第一,建议保护民办高校举办者的合法资产,给民办高校举办者吃颗定心丸。在2016年11月以前成立的民办高校继续享受办学收益方面的待遇。保护民办高校举办者的合法资产。
第二,落实法律赋予民办高校的权益。一是落实国家教育部规定本科高校(不分公办、民办)的每个学生每年可享受当地政府12000元的补贴政策。
二是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民办高校教师享受事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民办高校教师访学、培训、进修不能享受国家的财政补。
允许民办高校使用非税收入票据,允许领取行政事业性统一收费票据;被国家同等立项的民办高校科研参照公立学校给予科研经费。
三是进一步加强党对民办高校的领导。民办高校举办者或者重要参与者是党员的,通过组织程序直接任命为党委书记,或者由民办高校党组织中产生党委书记。
第三,建议民办高校新建、扩建校舍时享受占补平衡等用地政策。将行政无偿划拨办理的民办高校用地,无条件配置占补平衡,除农民土地补偿款外,免除省、市、县地方政府收取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费用,缓交或免交国家收取的相关税费等。
第四,改善民办高校的舆论环境。一是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发生在高校内的“三假”行为,将新闻敲诈勒索者的典型案例公之于众,引起警惕。
二是对舆论监督者实行实名制和直接对话制,严禁对民办高校进行找茬式负面报道,破坏高校稳定。
三是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新闻从业人员政治修养、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养。
四是设立民办高校维权窗口,让民办高校的心声和诉求实现上通下达。
第五,出台鼓励的民办高校培养硕士相关政策。建议在专业硕士培养上为民办高校打开一个通道,给予民办高校升硕一些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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