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隐患多 陈亮:加快推广电子身份证应用范围

发布时间: 2019-06-12 16:37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卢佳静 | 责任编辑: 卢佳静

中国网6月12日讯 身份证是公民在社会上合法生存的重要证明,然而全国每年都有大量居民身份证遗失,甚至还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何避免或降低因身份证遗失带来的麻烦?如何防患于未然?民建北京大兴工委五支支委、大兴区参政议政专委会委员陈亮对此提出建议,如推广电子身份证应用范围、增强公民安全意识教育等。

如今住宿、买房、买车、办手机卡等都需要进行实名登记,若是身份证丢失且被不法分子使用,只有在公安机关查验、金融业务办理等少数联网系统才能识别。目前身份证丢失只能到公安机关挂失,或侥幸以为丢失的身份证能够“失效”,其实却蕴藏着诸多隐患!陈亮对此有切身体会。他曾带着失而复得的“挂失身份证”多次乘机出行,而新证则成了“备用证”。

早前媒体报道涉嫌弑母的北大学生吴谢宇在重庆江北机场被抓时,身上携带了30多张通过网络购买的身份证。如此多的身份证被嫌疑犯长期冒用,暴露出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防范意识淡薄、身份证相关管理体系待完善以及网络身份证非法交易猖獗难监管等问题。

陈亮认为,针对买卖身份证、冒用他人身份证等问题,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不缺位,对打击身份证黑色交易也具有较强的威慑作用。但身份证挂失却缺乏社会各验证机构的责任协同,故而没发挥出最大效应,这一现状给身份证黑色交易提供了可能。

对此,陈亮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快新功能身份证的研发投放和公民的安全意识教育。

推广电子身份证的应用范围,尽快完善居民身份证科技含量,增加防遗失、盗用等功能,身份证挂失、注销、补办后让原身份证失去效力。在领取身份证时,通过印发宣传小册或是新媒介公众渠道进行安全意识教育。

2、加快挂失申报信息系统与社会验证单位的共享进度。

加快推动公安机关公民信息系统的挂失信息与社会的共享,方便验证单位迅速发现持证者是否存在冒用。

3、验证单位应做到人证一致的主体审核责任。

发现问题立即向公安及管理门报告,形成“人证合一110”的管理机制。若发现其存在包庇犯罪分子冒用身份证的情况,应加大惩戒力度并予以社会公布,起到震慑作用。

4、各个销售平台自查自纠落实主体责任。

无论是传统电商平台还是新媒体、自媒体电商平台,都为遗失身份证非法交易提供了便利和可能。故而,各个机构和个人需落实主体责任、严守法律底线。相关主管部门也要引导、管理好,对于触犯法律的行为绝对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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