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无绳遛狗还殴打孕妇:“狗绳”先要拴住“人”心!

发布时间: 2018-09-13 09:11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秦金月 | 责任编辑: 秦金月

又是一起不文明养狗引发的热点事件。

这两天,因为一条不系狗绳的狗,杭州孕妇杨女士和网红争执致先兆早产的事情,在网络上发酵成了新热点。

对于广大网友来说,谴责不文明养狗行为,并不是什么新鲜“辩题”。文明养狗已经呼吁多年,但收效甚微。而这一次之所以引发众怒,中国网政协频道(《议库》APP平台)小编认为,事件中养狗者的丑恶嘴脸“功不可没”。

事件回顾

9月9日下午,当事人杨某(@刺Ytt)发微博详细讲述了自己被陈某伊(网红Saya)殴打,致其高危早产入院的事情经过。

杨某是一位怀孕32周+的孕妇,9月7日晚上,她和老公带狗回家途中,被陈某伊家未拴绳的纯黑法斗飞扑。身边的丈夫为了保护其不受伤害用脚将狗踢开。

陈某伊立刻上前质问指责,杨某解释,不料陈某伊张口就是:

“你是孕妇了不起啊?你是孕妇你就可以踢我家狗了?”

随后双方发生争执,陈某伊在踢伤杨某丈夫后,更是上手撕扯杨某的头发,并攻击杨某的肚子和大腿。此时,陈某伊的母亲施某华非但没有出手制止,反而恶语相向:

“你这样的人XXX活该流产,赶紧去死吧!”

打闹谩骂声引起保安和邻居的注意,虽有保安相护,但陈某伊找到空隙用手或者用腿对杨某依旧进行殴打。后保安和邻居拨打了110、120,杨某被送到医院。

在医院期间,杨某被院方警告有高风险流产征兆,丈夫签下了多张病危通知书。

在杨某将此事发到网上之后,有记者采访了现场目击者,目击者讲述的事情经过和杨某所讲述的基本一致。

9月9日凌晨,滨江警方就此事通过相关主流媒体发布了第一次公告:

2018年9月7日晚20时许,滨江分局长河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君尚金座有人打架,民警迅速出警赶至现场。经了解,系陈某伊(女)、施某华(女,陈某伊母亲),与杨某(女,孕妇)夫妇因遛狗引发争吵,继而发生肢体冲突,双方均无明显伤势,杨某因情绪激动引发身体不适。

当晚,公安机关依法将陈某伊强制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施某华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被强制传唤调查,杨某由120送往医院救治。目前,公安机关已受理该案,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9月11日凌晨,滨江警方再次发布最新处理情况:

通报称: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施某华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已被依法行政拘留。陈某伊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已基本查清,因目前杨某正在医院治疗,伤情程度尚需医院进一步诊断确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将对杨某伤情进行鉴定后依法对案件作出处理,相关进展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事实上,据网友爆料,陈某伊已经不是第一次遛狗不拴绳了。

5月份,因遛狗不拴狗绳,陈某伊的法斗就曾被野猫抓伤眼睛。陈某伊在同情她的狗的同时,却并没有吸取经验教训。

同样是5月份,陈某伊发微博称回到家后,在她拿出布偶娃娃时,被法斗飞扑过来一口咬走,怎么也不松开,直到布偶的鼻子被撕咬下来。

几个热点问题的回应

为什么只拘留了施某华(陈某伊母亲),而未对陈某伊做出处罚?

根据公安机关掌握的证据,施某华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违法事实已经查清,已被依法行政拘留。陈某伊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也已基本查清,但危害后果还需要医院诊断和法医鉴定,然后才能做出相应处罚。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幅度要考虑全案的情况,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目前,杨某还在医院观察治疗,伤害后果尚不明确,警方将在鉴定伤情程度后依法及时对陈某伊作出处理决定。

杨某明明已经在微博出具了医院的诊断报告,为什么还需要伤情鉴定?

杨某在微博展示的是医院的《围产监护检查申请单》,而非该医院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该证据可以作为鉴定的材料,而不能作为认定其伤害程度的依据。现在,杨某已经提出伤情鉴定申请,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委托鉴定机构对其伤情进行鉴定。

这明明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案件为什么以行政案件处理,而不是以刑事案件处理?

根据目前调查掌握到的证据材料,该案暂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公安机关需要根据伤情鉴定意见判断案件性质。若鉴定结果为轻伤以上,且与陈某伊行为具有因果关系的,则涉嫌刑事犯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否则,依法应对其作出行政处理。

陈某伊为什么只关了一天就被放出来了?

目前公安机关还未对陈某伊做出处罚,派出所传唤其接受询问,查证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遛狗不拴绳 :狗不能背锅

前段时间热传的“异烟肼对犬类具备非常强的毒杀作用”,倒逼狗主人遛狗必须拴绳,否则随地乱跑的狗就有误食毒药的风险。很多意见激进的网友,甚至认为要处理掉一切不拴绳的狗。

然而,狗狗们何其无辜!摊上一个素质低下的主人,狗也很无奈。很多时候,狗主人不文明,狗就背了锅。

这位杭州网红有颜值没德行,纵狗伤人不止,还联合自己的母亲,口出恶语,故意动手伤害孕妇,既违法又缺德,事后还毫无悔过之意,已经触及人性底线。这才让广大网友怒火中烧。

小编认为,就算狗生性好动,如果主人严加约束,也不至于伤害孕妇,闹到今天的地步。究其根本,“绳子”不能只拴到狗身上,也要拴到狗主人心里。

江西九江市政协委员胡迪就曾总结不文明养狗的行为:许多饲养人员缺乏良好的饲养经验、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对饲养狗容易出现放任管理,饲养狗在大街小巷随地大小便,严重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同时,外出不给饲养狗佩戴口罩和链条,甚至任由饲养犬自由外出,这给市民群众造成极大安全隐患,一些犬类伤人事件屡屡出现。

近年来,各地都在不断出台相关管理规范。

例如,北京早在2003年就实行了《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其中明确要求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犬人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并应当避让老、残、幼、孕特殊人群。

济南市从2017年开始实行养犬登记信用计分制,对犬只扰民、遛狗不拴绳、不携带犬证犬牌等行为,进行警告并扣分,扣满12分的犬主将被暂时没收犬只,到指定地点学习相关养犬法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领回犬只。

西安市也出台了《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当地公安局将在下一步整治工作中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对于犬主出现遛狗不栓绳、不携带养犬登记证等违规行为,第一次查处将被批评教育;第二次被发现依法进行处罚;第三次将直接被拉入“黑名单”,列为重点管理对象。对有遗弃、虐待犬行为的,吊销养犬登记证,5年内不得再次养犬。

小编认为,对不文明养犬的行为还需加大惩处力度。做个文明的主人,考虑到他人的生命安全,别人才不会嫌弃你的狗,人和狗做到和谐共处,这才是主人爱狗的正确方式。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国江西网、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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