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葛均波:让科研管理更科学

发布时间: 2018-08-09 09:05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葛均波 | 责任编辑: 李培刚

环顾全球,科技强国、科技创新已被世界各国提升至发展战略层面。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谁做到了“科研改革,科技创新”,谁就能走在未来世界发展的前列。

科技进步推动社会变革,科技创新引领社会进一步发展。近年来,我国科技发展迅猛,但不得不承认,我国的原创科技,尤其是高精尖技术与发达国家依然有较大差距。另外,国内科研管理制度改革的相对滞后,也制约了科研工作者的创新热情。值得关注的是,2013年到2016年与科研经费相关的司法案件呈递增趋势,科研工作者在科研经费管理和成果转化上有较大困惑,现行的科研管理制度无法适应科研工作迅猛发展的实际需求,繁琐的审批制度束缚了科研工作者的热情和创造力。为此,习近平总书记郑重强调:“要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科研体制改革和创新已经迫在眉睫。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结合实际中存在的问题,笔者有几点想法。

简化程序,高效管理。现行科研管理制度上的一些弊端,包括项目审批、验收和经费报销过程中的管理僵化、程序繁琐等问题,是很多科研工作者的“难言之痛”。科研创新不同于一般的公务活动,因为科学研究的本身的不确定性,需要更加灵活、弹性的管理模式。但现实中的科研管理体制“计划性”太强,程序上过于僵化,阻碍了科研人员的创新探索。李克强总理曾提到,人类的重大科学发现都不是“计划”出来的。我们应当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结合研究实际情况做出调整,并且减少科研项目实施周期内的各类评估和检查,由“重过程”改为“重结果”。另外,科研管理程序过于繁琐,体现在立项申报、阶段验收、经费管理等方面。科研经费的发放繁琐,导致发放时间滞后,不得不通过其他项目经费来填补,埋下安全隐患。有的科研人员自嘲“很多科研项目的管理,都把科学家逼成了会计”。习近平总书记曾在院士大会上强调,“不能让繁文缛节把科学家的手脚捆死了,不能让无穷的报表和审批把科学家的精力耽误了”。《通知》里提到要简化科研项目申报过程,推行“材料一次报送”以及避免重复检查制度等举措,反映了政府部门对简化管理流程、高效运转管理模式的决心。

创新评价考核制度。《通知》提及,优化整合科技领域人才计划,切实精简人才“帽子”,开展科技人才计划申报查重工作,不得将人才“帽子”同物质利益直接挂钩。开展“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问题集中清理,建立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绩效评价体系。对承担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的团队负责人及引进的高端人才实行年薪制。科研人员是科研工作的主体,目前科研人才评定存在“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等误区,一线科研人员薪酬激励较低,部分地区存在项目人才称号终身制的现象。人才考核方面,我们应更看重科研人员的思路、想法及干劲,而且项目经费上向承担任务的中青年科研骨一线人员倾斜;项目绩效方面,建立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绩效评价体系,从重数量、重过程向重质量、重结果转变,对评价科研成果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等多方面进行评估,并且不同的科研项目类型采取侧重点不同的分类评价,尤其是涉及国际前沿及颠覆性技术领域,予以免责机制,设立探索基金类项目,绩效考核与常规科研项目区分。

改革试点和绿色通道。《通知》指出,实行科研项目绩效分类评价,加强项目关键环节考核,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调整、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上世纪90年代末笔者刚回国时,发现急性心梗患者经常因为时间耽误而得不到有效救治,于是当时开通了华东地区第一条心肌梗死绿色通道,让心梗患者能尽快得到医疗救助,效果显著。改革试点和绿色通道是一条行之有效的策略。可以挑选创新绩效显著、开创性工作突出、科研诚信良好的单位进行改革试点,给予“绿色通道”支持,对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在全国推广。最近,我们在海南响应号召,成立了博鳌医学创新研究院,作为心血管乃至医学创新的试点阵地。在这个试点里,可以落实所有改革性的政策,包括扩大科研经费自主使用权,赋予科研人员研究决策权,建设不同科研类型项目管理和考核体系,同时鼓励探索创新型基金项目,对这类项目的绩效考核放宽要求,重在积累经验;探索转化医学成果认定政策,赋予科研人员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激活科技人员的热情。

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科技是国家强盛之基,创新是民族进步之魂”。我们应抓住机遇,深化科研管理体制的改革,加强科研创新,争取“弯道超车”。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相信新政策将进一步解放科研工作者的科研创造力,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作出贡献。(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