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提出了系列新思想、新要求和新举措。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个以中办、国办名义印发的专门针对革命文物的中央政策文件,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革命文物工作,也体现了我们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历史责任和政治担当,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迎来了新时代。
革命文物不仅仅是一连串事件英名和业绩的记录,更是一系列浩然正气、时代价值和精神升华的感召,是我国文物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革命文化的主要物质载体和语境表达,也是见证革命历史最直接最真实的证据,闪烁着浓烈的时代气息和鲜明的感情色彩,有着与党和人民血肉相连、情感相系的精神优势,有着更加直观、形象、可信的教育功能,是传承红色基因,激发爱国情怀、凝聚民族力量、培育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和平台。
据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数据,目前全国登记的革命旧址有33315处,占近现代不可移动文物总数的2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革命旧址有4777处,占国保级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总数的66%。每一处旧址背后,都有一个礼敬故事;每一件展品背后,都有一段浓浓深情;每一次的感动背后,都有一种心灵上的净化和精神上的洗礼。
然而,由于革命文物分布地域广泛、类型繁多、保存状况迥异,再加之多分布在老少边穷地区,革命文物的保护维修、宣传阐释和价值挖掘工作严重不足。一些革命旧址和革命纪念馆地理偏僻、交通不便、基础设施陈旧,展陈内容、形式和手段还是“老套路”、“千馆一面”;革命文物资源利用存在碎片化、封闭化倾向,公共服务和社会教育功能亟待提质增效。有的革命旧址在环境整治中对周边环境大拆大改大建,贪大求洋;有的革命纪念馆滥用声、光、电,辅助展品粗俗,装饰制作牵强附会;有的陈列展览、讲解词脱离历史和事实依据,甚至出现错误内容、不当内容。革命文物的统筹规划、资源整合、分类保护和传承利用都亟须加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革命文物工作,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多次,考察革命旧址、革命博物馆纪念馆30多次,提出了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强调,中国革命历史是最好的营养剂,是党和国家的宝贵精神财富;要从党的光辉历史中汲取奋进的力量,传承好红色基因;国家确立的抗战纪念设施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应当受到严格保护。结合学习《意见》精神,梳理习近平总书记的具体部署和要求,从经常出现的“严格保护”“文物安全”“活起来”“保护利用”“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等关键词中不难发现:保护是根本,利用传承是目的,“活起来”是要求。新时代革命文物工作之新,是在更加强调全面贯彻法律方针政策的基础上所提出的更高标准和任务,是为通过制度设计,更加筑牢革命文物安全的堡垒。革命文物工作只有围绕好根本,落实好要求,才能实现好目的。如此,才能“聚焦革命文物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找准目标和方向。
有了顶层设计和总体布局,确立了任务书和路线图,如何进一步凝聚共识、抓落实、见实效,就成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战略高度,坚决按中央确定的方向原则、目标任务,围绕夯实基础、加大保护、拓展利用途径、提升展示水平、创新传播方式等重要任务,既敢于担当又勇于创新,扎实推进,以全面推进新时代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
“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新时代的气象更加恢弘,新时代的征程更加壮阔。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将革命文物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融入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加大保护管理力度、提高利用传承水平,我们一定能把革命文物保护好、活起来、传下去,开辟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更美好的未来!(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文物出版社社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