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庆文:加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关乎国家文化自信

发布时间: 2018-07-26 08:58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闵庆文 | 责任编辑: 李培刚

7月2日,在巴林举行的第42届世界遗产大会上,梵净山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至此,中国的世界遗产增至53处,世界自然遗产增至13处,成为拥有世界自然遗产最多的国家。欣喜之余,想到一个问题,那就是人们对“世界遗产”认识的偏颇。

人们耳熟能详的可能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世界遗产,如神农架、梵净山等自然遗产,长城、故宫等文化遗产,泰山、黄山等混合遗产,以及昆曲、武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但还有另外一些同样是国际组织认定的世界遗产却少有人了解,如同样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的世界生物圈保护区、认定世界地质公园,还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等。

相比自然遗产、文化遗产等的知名度,农业文化遗产可谓“藏在深宫人未识”;相对自然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单位与传统村落的保护投入,农业文化遗产则是“被遗忘的角落”。

中国是农业大国,有着悠久的农耕历史和灿烂的农耕文化,对于农业发展的价值早在100多年前就已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1909年,美国农业部土壤局局长、威斯康星大学富兰克林·H·金教授,远涉重洋考察了中国古老的农耕体系和保护自然资源的方法。在此基础上,他写出的《四千年农夫》,在20世纪50年代成为美国有机农业的“圣经”。在我国,从历史学和考古学的角度进行农业遗产研究大约有100年的历史。新中国成立后,在周恩来总理的关心下,中国农业科学院和南京农业大学在1955年成立了“中国农业遗产研究室”。但是,对活态、系统性农业文化遗产进行发掘与保护只有10多年的时间。针对农业与农村发展不可持续、农业生物多样性减少、农业生态系统功能退化、传统农耕文化不断消失等问题,联合国粮农组织于2002年发起了“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计划。中国是联合国粮农组织倡议的最早响应者、积极参与者、重要推动者和最佳实践者。2005年,经过原农业部和中国科学院共同努力,将“浙江青田稻鱼共生系统”成功推荐为世界上第一批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截至目前,我国已有15个项目得到联合国粮农组织的认定,数量居于世界首位。

农业文化遗产是劳动人民长期生存智慧的结晶,蕴含着丰富的社会、经济、文化、生态等价值,对于现在以及未来农业与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农耕文化保护工作。2016年至今,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已经连续三年写入中央“一号文件”。早在2005年,针对青田稻鱼共生系统被列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试点,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就作出重要批示。后来,他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又进一步指出,“农耕文化是我国农业的宝贵财富,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不能丢,而且要不断发扬光大”。

尽快发掘、保护以及向国际社会推荐我国的农业文化遗产,涉及文化保护问题。其实,在联合国粮农组织所认定的52项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中,有很多国外项目中的关键农业技术或农业物种都与中国密切相关,甚至来源于中国。例如伊朗的坎儿井,与新疆的坎儿井异曲同工;日本和歌山的青梅和韩国河东的传统茶园,均来自于中国;日本大分的香菇种植始祖在浙江庆元,佐渡岛的朱鹮更是来自于陕西洋县。而我国的相关项目尚未申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有些甚至尚未被列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发掘、保护、利用、传承农业文化遗产,也关乎国家的文化自信。我们现在谈农业可持续发展,其中一些低碳循环的农业发展模式,如稻鱼共生、桑基鱼塘、稻作梯田、农林复合等,很多都可以从农业文化遗产地里找到。发展现代农业,不仅需要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和现代经营管理技术,还需要汲取传统农业中的智慧。农业文化遗产的发掘与保护,对于解决当前全世界农业面临的一些问题都有重要价值,已经得到了国际广泛认识。

联合国粮农组织有一句口号:“农业文化遗产不是关于过去的、而是关乎人类未来的遗产。”我国最近10多年的工作表明:发掘保护农业文化遗产还有助于推进农业国际合作,向世界传播“中国经验”;有助于拓展农业功能,真正实现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有助于提高农业生产综合效益,实现农民就业增收和脱贫致富;有助于农村生态保护,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农业文化遗产地具有重要的生态保护与文化传承功能,期待国家能够将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纳入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保护的范围,在政策上相对倾斜,在资源上进行整合,尽快建立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专项。同时,进一步完善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出台更高级别的法律法规,以此来推进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范化、可持续地进行。(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自然与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