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政协对怒江流域(云南段)河长制工作实施情况开展督察督导

发布时间: 2018-07-17 11:06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胡俊 | 责任编辑: 胡俊

中国网讯 据云南政协网消息,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2018年云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2018年云南全面推行省河(湖)长制督察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按照《云南省政协2018年度六大水系及牛栏江河(湖)长制工作督察督导方案》部署,切实对怒江水系(云南段)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察督导。近日,由云南省政协副主席李正阳率队,云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省国土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有关领导组成督察督导组赴怒江、保山、德宏3个州市开展督察督导工作。云南省政协经济委黄敦武副主任全程参加督查督导工作。

督察督导组聚焦怒江流域(云南段)河(湖)长制六大任务的细化和落实情况、州(市)级河长履职情况、河湖突出问题的研究和落实情况、构建河(湖)长制基础技术支撑情况、加强河湖管控制度建设情况、推进“云南清水行动”情况等重点内容。实地察看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孙足河撞击岩采砂点、怒江州泸水市六库镇小沙坝国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怒江丙舍桥站),泸水市老窝河断面、上江镇三界桥断面,勐波罗河杨家桥断面、东河青华海段,施甸县红旗桥断面,怒江入缅甸口等地。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台账,实地查看怒江水系相关河流断面、水文站、监测站等方法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督察督导工作。

在德宏召开的座谈会上,李正阳充分肯定了6个州(市)和省级有关部门的工作。对下一步开展好怒江流域(云南段)河长制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认识要提高。怒江是一条国际河流。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从全面践行“四个意识”、体现党性担当的角度,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任务要落实。各级各有关单位部门要紧紧围绕省委的要求和河长制工作计划,把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位。三是问题要明确。要进一步明确当前制约全面巩固和改善怒江流域水环境和水质的关键问题。四是整改要积极。对于发现的问题,整改一定要有方案,方案一定要有责任,责任一定要具体到人。五是领导要加强。各级党政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必须肩负责任、积极作为、加强领导。各级河长要上下联动,相互补位、彼此协调,确保责任环环相扣、无缝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