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吴尚之:要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 2018-07-16 08:52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吴尚之 | 责任编辑: 李培刚

党的十九大提出,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文化建设既关系到国运兴衰、民族兴亡,也关系到经济发展和人民的美好生活,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五年来文化产业发展较快,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明显增强。但是,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还有诸多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6月5日至14日,我参加了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赴四川、福建的专题调研,重点了解“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有关情况。调研中了解到,当前文化产业发展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文化产业总量规模较小,在国民经济中还没有成为支柱产业。2017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同期GDP的4.29%,与到达支柱产业5%的标准还有一段距离,与发达国家差距更大。四川、福建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在全国居于前十位,但其在GDP中的比重也偏低,分别为4.02%、4.13%。

二是文化产业中文化服务业的比重偏低,文化制造业比重偏高。文化服务业是文化产业核心领域的主要部分,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造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涵盖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等行业。文化制造业的典型产品包括工业美术品(雕塑、漆器、刺绣、地毯等)、艺术陶瓷、文化装备(印刷设备、广电影视设备、演义设备、游乐游艺设备、乐器等)、文化消费终端(文具、笔墨、家用视听设备等)。2016年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中,文化服务业比重为52.1%,文化制造业的比重为38.6%,文化批发和零售业为9.3%。其中,文化服务业偏低,文化制造业偏高。

三是区域发展不平衡。从全国来看,2016年西部地区的文化产业增加值仅占全国总量的10%,东部地区占全国总量的70%以上。区域发展不平衡还表现在城乡不平衡等方面。如四川省,成都市文化创意产业约占全省50%。

四是文化创新能力不足。一方面,内容生产能力还不强,精品力作、知名品牌、骨干企业还不多,重数量规模轻质量效益、产业结构雷同、产品重复生产、项目重复建设的现象较为普遍;另一方面,新兴文化产业比重偏低,文化资源开发利用、转化能力相对较弱,特别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地方文化特色资源开发利用不够。

文化产业的发展既需要有规模的扩展和总量的增长,更需要有产业质量的提高和效益的提升,我建议:

一是提高文化产业内容质量。文化产业既涵盖文化产业核心领域,也涵盖文化辅助生产等相关领域。这其中,内容的生产是第一位的。内容是产业的核心,又是产业发展的源头。文化的影响力、传播力、软实力主要在于文化产业核心领域的内容生产及其质量。在文化产业和内容生产方面,要坚持正确的发展导向,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要进一步加强国家层面对文化建设和产业发展的规划引导,实施文化精品战略,支持、鼓励、推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文化精品。

二是优化文化产业结构。首先要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发展的重点放在文化产业核心领域,特别是文化服务业,做强做大文化核心产业,以核心产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其次,要推动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鼓励支持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新兴文化业态,发展文化创意、智慧广电、网络视听、数字出版、动漫游戏、数字创意等新兴文化产业。

三是加强文化产业协调统筹。首先要加强区域协调统筹。西部地区文化产业增加值在全国偏低,但文化资源十分丰厚,产业潜力大。国家要加大西部地区的文化投入,促进西部文化产业发展。其次,要加强城乡协调统筹,大力支持发展农村文化产业,进一步满足农民文化生活需要。再次,要加强战略统筹,把文化产业发展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相结合,相互促进,相互发展。

四是完善文化产业发展环境。首先要加快推动《文化产业促进法》出台,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其次,要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如文化产业发展的用地政策。针对大多数文化企业轻资产、可抵押物少的特点,有关金融机构在创新服务模式和金融产品方面还受到诸多限制。文化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依然存在,这方面应该有更多支持。(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