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调研“防范化解脱贫攻坚风险,着力提高扶贫综合效益”

发布时间: 2018-06-07 08:45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崔吕萍 | 责任编辑: 王静

6月下旬,全国政协将召开十三届二次常委会议,围绕“解决深度贫困地区脱贫问题”进行专题议政、协商建言。为筹备这次常委会,5月29日-31日,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防范化解脱贫攻坚风险,着力提高扶贫综合效益”专题组在甘肃省定西市,分三个小组开展实地调研。

7560元,这是2017年定西市陇西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虽然全县贫困人口已经由2013年底的14.63万人,减少到了2017年底的5.38万人,但留到后面的全是难啃的硬骨头。

陇西县通安驿镇黑家岔村,国家级深度贫困村。下辖5个村民小组,316户,1255人。截至2017年底,有建档立卡贫困户85户,246人。

当食不果腹、衣不遮体成为过去时,百姓收入成了最大的短板。为了帮贫困户脱贫,村上、镇上、县上的干部不断琢磨,并从实践中趟出一条龙头企业带动农户致富的路子。

以黑家岔村为例,地处山区耕地少,为了让村民腰包鼓起来,村里和当地龙头企业合作,把村上2800亩农户承包地全部流转到公司来,统一改种耐寒耐旱的核桃和杏子。这笔账是这样算的:退耕还林资金一亩能补偿农户1300元,村里协调,其中1000元给农户,300元交给公司,既是买树苗的钱,也作为农民的股份。种树需要人,农户在公司打工,一天可以赚80元。过上3-5年,树苗长大可以挂果了,产生的收益再由公司给农户分红。这个过程实现了三变:土地资源变资产;农民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讨论这一模式,大家几乎不约而同地关注到了龙头企业的质量和韧劲。调研组认为,由地方企业带领村民搞生产,是农民转为农业工人的过程。想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增加收入,规模化是必经之路,但规模化与产业化需要人来组织,这就涉及利益共同体的问题。如果农民和企业合作了,农民要应对的只有自然风险,没有市场风险;如果不合作,这两个风险都要由农民承担。

产业扶贫是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龙头企业在其中起着关键的作用。

在陇西,800个香菇大棚带动了600户特困户。这些大棚收获的香菇,由合作社全部统一收购再卖给龙头企业,这是一条比较完整的“公司+合作社+农户”的产业链条。

渭河沿线大面积种植了黄芪和党参,种出来的中药材按每两天赶一次大集的节奏,到陇西县首阳镇上的甘肃中药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调研组赶上了一场大集,并且了解到这样一种情况———这几年,党参和当归的交易价格都在降,党参的价格从一斤120元降到了现在的40元,当归价格从一斤60元降到了30元。一边是价格波动大,一边是对农户分红的承诺,龙头企业面临不小的挑战。

对此,调研组建议为中药材设定品质标准,适时推动期货交易,同时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另外,对于龙头企业来说,由于资金链趋紧的情况突出,急需农村金融机构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