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微博大V和加多宝对邱少云烈士的贬损和侮辱还历历在目,让人愤慨不已。今年,又有网友爆出两名男子在南京抗日碉堡遗址前身穿仿制二战日本军服,再加上历年来层出不穷的抗日神剧,让越来越多有良知的网友大声疾呼,立法保护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亵渎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要加以处罚。
4月25日至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举行,会议将审议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
英烈保护法草案拟增加条款 惩治美化侵略战争行为
25日,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拟加入相关规定,对来源于境外的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信息进行必要阻断传播。
草案一审稿规定,网信等部门发现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信息的,应当要求网络运营者采取停止传输等处置措施。有意见提出,对于来源于境外的有害信息,应规定必要的阻断传播措施,与网络安全法有关规定相衔接;同时,为了加强对有害信息的管理,应明确电信、公安部门的监管责任。
对此,草案二审稿在监管部门中增加“电信、公安”部门,并增加规定“对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上述传播信息,应当通知有关机构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阻断传播。”
对于近些年社会上个别人身着二战时期日本军服拍照并通过网络传播,宣扬、美化侵略战争,损害国家尊严、伤害民族感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二审稿增加针对性规定:“亵渎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草案二审稿还在“不得利用广播、电视等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基础上,在传播媒介中增加“电影”,对“电影”的相关内容也作出规定。
政协委员为推动英雄烈士保护法不遗余力
英雄烈士保护法的制定离不开政协委员多年来的奔走疾呼。
据媒体报道,仅在2017年全国两会上,就有251人次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一些群众来信提出,建议通过立法加强英雄烈士保护。
全国政协委员、朱德元帅外孙、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学院原副院长刘建将军提交了一份关于“以国家名义捍卫英烈权益,坚决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的提案。“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刘建建议,针对维护英烈权益,应完善相应的司法解释和政策法规。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院长张礼慧在两会期间,提交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革命烈士人格利益保护法》的提案。
张礼慧建议,把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革命烈士人格利益保护法》纳入立法计划,并尽快启动立法程序,阐明保护国家英雄、烈士名誉的重大意义及立法目的,明确保护国家英雄、烈士名誉的主体,明确列出侵权行为类型,对其内涵和外延的界限进行清晰严格地划分。
全国政协委员、人民出版社社长兼党委书记黄书元提交了《关于立法保护革命英烈名誉的建议》的提案,建议国家制定国家英烈名誉保护法等专门性法律,并修改完善现行法律,通过立法明确革命英烈的法律地位,保护革命英烈的名誉不受侵害。
黄书元认为,为了更好地维护领袖人物和革命英烈的名誉,进一步完善我国相关法律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资料来源:中国网、中国新闻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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