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建立和完善长效运行机制,健全有利于支持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相关政策,构建“政策帮扶、经济帮扶、精神帮扶”三位一体的帮扶体系,切实解决好计划生育家庭以及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在国家、市两级政策基础上,各区县根据区域财力和实际制定相应政策。在经济帮扶上,开展计划生育家庭保险工作。在精神帮扶上,以培育多元化的志愿者队伍为主,提供多元化服务。实施“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使贫困母亲实现自我发展、劳动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