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中央强化民主监督 紧盯"人民的钱袋子"

发布时间: 2014-09-20 11:10:37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穆建民 | 责任编辑: 王静

他们发现,目前全国一年公款吃喝的开销达到3000亿元。如此庞大的公款吃喝数额加重了政府财政负担,挤占了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医疗和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世界其他国家行政管理费用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大多低于10%。如日本是2.38%、英国是4.19%、韩国是5.06%、法国是6.5%、加拿大是7.1%、美国是9.9%。我国行政管理费用(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和公共安全支出)改革开放之初仅占财政支出的5%左右,2009年攀升到18.6%。与此同时,我国教育、科技、文体与传媒、社保和就业、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环境保护支出分别只财政总支出的13.7%、3.60%、1.83%、9.97%、0.95%、5.23%和2.53%,用于上述民生支出比重不足38%。而同年美国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政府财政6.5万亿美元,用于医疗保健17%;教育保障16%;养老保障15%;社会福利11%,用于上述民生支出高达60%。

不论是横向比,还是纵向看,我国的公款吃喝问题都可谓令人触目惊心。参政党成员心中沉甸甸的责任感,为国家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做贡献的历史使命感,驱使冯培恩为破解这一顽疾思考办法、寻找对策、提出措施。

他们深入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听取情况介绍,召开不同层次、不同部门公务人员和专家学者座谈会,收集相关信息、了解意见反映、碰撞思想观点、启迪思路智慧。与此同时,充分借鉴世界其他国家在制度建设和体外监督方面的成功经验,结合中国国情为我所用。如此再经过十几遍的反复修改、推敲、核对、评估和提炼,形成提案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九三学社中央主席韩启德主持召开九三学社中央主席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认为该提案问题切中时弊、数据资料翔实、分析说理透彻、建议切实可行,决定以九三学社中央名义(冯培恩领衔)提交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该提案为破解公款吃喝提出了6项建议。一是制定严格的公务接待制度,规定公款招待的范围、规格、审批和报销程序等。要求在接待前一周填写全国统一的申请单,并经本单位党、政、工领导共签认可;餐饮业开具统一的公款招待税务发票,详细写明用餐内容、人数及原因;报销凭证需经财务部门多位分管人员审核。超规格消费一律由个人承担,并公示屡犯者。二是公示公款接待菜单、账单及参与人员,接受监督。三是强化群众监督特别是媒体监督。四是把行政成本纳入政绩考核范畴。因为不讲成本的政府是一个效率不高的政府,不讲成本的官员是一个不能干的官员。五是把“三公”浪费问题纳入法治轨道,用法律来规范公务行为,让浪费有罪深入人心,让惩治各种浪费行为有法可依。最后一点是惩治小金库。现在公款消费统计数字之所以不准确,一部分原因是各单位小金库的存在。最黑的吃喝,最难入账。这6点建议共同构成一个多维度立体式制度体系。

长期以来,对公款吃喝的处理最多就是批评而已,只有其中个别涉及贪污受贿者,才可能影响其职务甚至饭碗。如何建立起遏制公款吃喝歪风的长效机制?一些法律专家认为,界定公款吃喝的“罪与非罪”是核心问题。毛泽东早就断言:“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1980年,邓小平在《目前的形势和任务》中指出:“最大的问题还是要杜绝各种浪费”。可是 “贪污”在我国《刑法》中已经明确属于犯罪行为,而公款吃喝等浪费问题,不仅没有列入犯罪之列,甚至还得到了放纵和鼓励,这也是我国长期以来公款吃喝等政府浪费不能得到有效遏制的重要原因。

冯培恩认为,严管公款吃喝不过是遏制浪费的一个方面。他关注的其实是所有三公浪费行为。反贪污、反腐败,但没有把浪费和这两个一起反。反过来说,由于可能存在利益交换的需要,公款大吃大喝又是难以自制的,于是需要法律。比如对付酒驾,过去也只是罚钱,但现在进入法治范围了,除了罚款外,对于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者可以处以拘留,甚至判处徒刑,因此酒驾大大减少。依法处理“三公”浪费,也是一样,并不是公款吃喝一次就要坐牢,而是按照有效的法律法规条款,什么情节给什么处罚。通过依法处理“三公”浪费,让想吃的和不想吃的都吃不成,就会有助于把不愿意参与“三公”消费、被动参与“三公”消费的大多数人,包括他本人从“三公”消费的环境中解放出来。使得不请客也能办成事,请了客也办不成不合规的事。

客观地说,指望用一个提案解决一个老大难问题是不现实的。不过,这个提案至今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可以说是非常令人欣慰。

关注民情秉直言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关系公众健康和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近年来,阜阳劣质奶粉、三鹿奶粉等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屡有发生,苏丹红鸭蛋、地沟油、瘦肉精、染色馒头以及农产品中农药、兽药残留、塑化剂及豆制品等添加剂超标问题日益突出,导致百姓对食品安全缺乏信心,甚至舍近求远跑到港澳和海外抢购奶粉。

九三学社中央经过调研后感到,我国食品安全之所以存在这么多问题,既有国家药监局、农业部、卫生部、公安部、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多个部门之间职责交叉重叠,甚至相互掣肘的监管机制原因,也有食品技术标准体系不健全、内容陈旧、存在“盲区”的软肋,还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社会责任的严重缺失,更有政府监管不力的难辞其咎。

九三学社中央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交提案,建议加强立法,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技术标准和技术支撑体系,提高食品生产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加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实现食品安全全程跟踪预警。

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七次常委会审议通过《食品安全法》。当年7月8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公布《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使食品安全纳入法治化轨道。

人大立了法,执行的如何?九三学社中央跟踪不放。通过调研,九三学社中央发现,《食品安全法》出台以后,食品安全总体形势有所好转,但是仍然存在大量隐患。一是食品生产企业数量庞大,规模普遍较小,经营管理方式落后,100多万家食品生产企业近七成是10人以下小作坊;大米、小麦、肉制品、饮料、罐头等15大类10万多家食品加工企业中,60%不具备基本生产条件;70%食品流通企业缺乏检验能力,极易形成后续污染;价格恶性竞争,忽视食品质量。二是多环节执法不严、监管不力,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三是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低,缺乏相关知识,鉴别能力非常有限;部分食品生产者不了解食品添加剂的限制、农药化肥安全使用标准,出现非故意的食品安全问题。四是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模式,导致遇到好处抢、遇到难题推的弊端,造成不少漏洞。

针对上述问题,九三学社中央2010年全国“两会”期间提交关于食品安全要长抓不懈的提案,建议将食品安全作为重大的民生问题,纳入各级政府政绩考核目标;实施品牌战略,鼓励优势企业做大做强;严格执法、形成强大震慑力,追究监管不力责任;针对《食品安全法》中的 “十倍赔偿”条款,对小额商品设立最低赔偿限额,解决处罚力度不够的问题;探索国家全程监管、地方重点监管和民间参与监管的模式;加强舆论监督,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对违法案件及时曝光。

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组建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一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这是高层审时度势的决策,也是多方呼吁包括九三学社中央助推的结果。

习近平同志在今年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指出:“要继续加强民主监督。对中国共产党而言,要容得下尖锐批评,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党外人士而言,要敢于讲真话,敢于讲逆耳之言,真实反映群众心声,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这对参政党既是勉励,也是要求。

强化民主监督作用,对具有民主科学优良传统的九三学社来说,是精神弘扬,是责任担当,是使命使然……

作者:九三学社中央 穆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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