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维群答外媒:领土就像我的胳膊腿,任凭你砍掉?

发布时间: 2013-12-20 18:16:32 | 来源: 中国西藏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冯昭

当然,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权利的行使要遵循宪法,一些重大措施要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这是为了确保国家的统一,防止有人借自治之名行分裂国家之实。比如达赖喇嘛提出的“高度自治”,实际上是一种分裂主义,他的这种行径不仅破坏国家统一,也破坏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是我们决不能允许的。

欧洲通讯社记者:既然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为什么有人因在西藏悬挂藏族旗帜遭到逮捕?

朱维群:你说的这种旗子,叫“雪山狮子旗”。这种旗子在历史上也不是西藏的“国旗”,因为西藏在历史上从来就是中国的一部分,从来就没有什么“国旗”。达赖集团在1959年叛逃之后,把所谓“雪山狮子旗”充作“西藏独立国”的旗子,使其成为达赖集团企图把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的标志。很难说在藏区没有人偷偷挂这个旗子,但是极为罕见。如果发生此类违法事情,我们一定会坚决依法予以制止。过去是这样,今后也还会这样,绝不客气,因为任何分裂国家的行为都是不能被允许的。 欧洲通讯社记者:据说在中国青海地区有人因拒绝悬挂中国国旗也遭到了逮捕?

朱维群: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在中国国土上挂中国国旗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我们的藏族群众爱这个国家,以自己是这个国家公民为自豪,过年过节乃至每天挂国旗是极为普遍的现象。同时,也绝不会有因为不挂国旗就把人抓起来的事发生。但是如果有人故意损毁、焚烧、污辱国旗,不论是在什么地方,也不论他出身哪个民族,依据我国《国旗法》,都应受到惩罚。不仅是在中国,包括在您的国家,各国国旗的尊严都是不能破坏的,这是世界各国公认的规矩。

路透社记者:中方是否考虑给藏区更大的自治?还是现状就是中国政府能承担的最大极限了?在近期不可能有什么改变?

朱维群: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对自治权利已经给予了详尽的规定。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应该是什么样子?就是这部法规定的那个样子。我们会努力在法律范围内使我们的自治制度搞得更好,更能反映各族群众的要求,但基本原则、基本内容就是这样的,不可能再有什么变动。达赖集团所谓的“高度自治”,和我们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毫无关系,他们仅仅是想打着“自治”的招牌,实施分裂主义的要求。我们的民族区域自治没有什么“高度”、“低度”之分,他为什么要加上一个“高度”?就是要把他那套违背乃至反对《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东西塞进去。他那套东西不是自治,而是分裂主义,这是决不能允许的。我这样讲是有依据的。比如,达赖2010年在同加拿大的一家报纸谈话时说:很多藏人有这样一种看法,全体藏人都想独立,只有我不想独立,如果问我你想独立,还是想留在中国,答案很明显,我们想独立。还有一个人,就是达赖伪流亡政府所谓“首席噶伦”洛桑孙根,2011年他在接受印度一家杂志采访时说,“西藏自治”和“西藏独立”并不矛盾,从辩证的角度看,“自治”是现实目标,“独立”才是原则目标。达赖和他手下的人关于假“自治”、真“独立”的话非常多,足可以出一本书了,而且这些话都是出自西方媒体和达赖自己的媒体。达赖所要求的“自治”是完全违背我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是违背全国人民利益的,是绝对行不通的。因为我是记者出身,我经常设想报道这样的事用什么标题好,建议你们采取一个这样标题:达赖的“高度自治”,就是“西藏独立”分两步走。

路透社记者:再问一个问题,为什么“西藏独立”是不可接受的?是因为西藏在经济上、战略上非常重要吗?

朱维群:毫无疑问,西藏在经济上、在战略上,在各个方面,对于我们国家都是十分重要的,但还有一个更加重要的前提,那就是西藏自古就是中国的一部分,在历史上、法理上都是中国的一部分。只要是中国的一部分,我们就不能允许有些人图谋把它从中国分裂出去,而不是有些西方人以他们自己的逻辑想象的那样,中国反对“西藏独立”是因为中国需要那里的资源。

中国的每一寸土地,也许有的具有很高的现实经济价值、军事价值,也许有的在一个时期内这些价值不是那么明显,但只要是中国的领土,我们就不会允许它从中国分裂出去,或者为外国占领。就像我的胳膊、腿,长在我身上,我可以因为你认为它对我来说并不重要,就任凭你把它砍掉吗?

欧洲时报记者:中国还有维吾尔族的问题,我想问一下中国维吾尔族的状况怎么样?

朱维群:中国的维吾尔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一样,享有充分的公民权利和民族区域自治权利,在新疆的经济社会建设和社会稳定当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中国在发展,包括维族在内的56个民族都在发展,维族和其他各民族一样,热爱我们这个国家,拥护共产党的领导,不构成什么特殊的“问题”,什么“维族问题”,同样也不存在什么“新疆问题”,正如不存在什么“西藏问题”一样。那么存在着什么问题呢?存在着“东突厥斯坦”这样一股分裂势力问题。“东突”势力作为一种思潮并不是在中国产生的,它于19世纪后期产生于中亚,后来渗透到中国,逐步形成一种以把新疆从中国分裂出去为目标的势力。这种势力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与暴力恐怖紧密相联。“东突”势力假冒是维族的代表,以建立“东突厥斯坦国”为目标,以暴力恐怖为手段。“东突”势力损害的是包括维族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利益,因此理所当然遭受到包括维族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的反对。尽管新疆发生了个别暴力恐怖案件,但改变不了新疆发展稳定的大局,改变不了新疆是中国领土一部分的大局。西方某些媒体有一个特点,有关中国大局的事情、积极的事情往往不成为他们关注的热点,而中国如果发生一点儿毛病,发生一点儿事件,就往往成为关注的热点,这导致一些西方民众对中国不太容易有一个全面、符合实际的看法。

<  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