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国两会期间,民革中央向大会递交了《关于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提案》,建议改革现行税制结构,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调整民生支出投向,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等,为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和改善民生建言献策。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万鄂湘(资料图)
以下为提案内容摘编:
按照中共十八大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加快改革财税体制对于保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意义重大。为进一步发挥财政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用,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改革现行税制结构,调节收入分配关系
在税制结构改革中,进一步增加直接税比重并降低间接税比重,使税收不仅“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而且“取之于富用之于贫”,更好地保证财政支出发挥调节收入差距和改善民生水平的功效。一是在“营改增”扩大试点、全国推广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分类降低增值税税率,为企业成长创造更大空间,同时起到普遍降税的效果,让所有消费者受益,让低收入阶层获得的好处更多,对缩小收入差距和改善民生发挥直接功效。二是增加直接税,除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之外,重点是改革房产税,使其具有主要向私人财产在保有环节征收的税收特征,更可以作为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来源,同时也可以抵消降低间接税带来的财政收入下降的效果。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加大民生投入
财政支出结构的优化是财税改革的重要一环,需要持续降低行政管理支出,继续加大民生投入。一是在全面推行国库单一账户、公务卡制度、公车改革等降低行政成本手段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行政支出比重与规模,具体方向与标准可参照发展中国家行政支出比重的平均水平;二是在改变政府以经济增长水平为政绩考核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政府经济建设支出的比重,为提高民生支出打开空间;三是民生支出的目标是保障民众特别是低收入者获得基本生存条件以及共享经济增长成果,而不是解决民众所有的生活问题。因此,应本着基本性、必要性和公共性的原则安排民生支出项目的轻重缓急,防止打着民生的牌子乱花钱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