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砚:壮大基层维权力量 助解妇女维权难题

发布时间: 2013-09-04 11:01:53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冯昭

中国网政协频道:在妇女权益保护问题中,妇女发展问题是一个长期的社会问题。在促进妇女发展这一块,我们取得了哪些进步?

甄砚:建国以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国家政策法规的保障下,我国妇女权力地位发生了非常巨大的变化。

我们只举几个主要的数据:建国初期,我国只有60万女职工;如今,全国城乡妇女就业人数达到3.5亿,占就业人口的46%;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比例仅为12%,2013年这一比例提高到23.34%。建国初期,大部分妇女是文盲;2010年,女性成人文盲率下降到7.29%,18-64岁女性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8年,小学教育的性别差距消失,高等院校女生比例上升,与男生持平。建国之初, 我国孕产妇死亡率高达1500/10万, 妇女平均预期寿命不到38岁;2010年,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30/10万,女性人口平均寿命为77.4岁。

中国网政协频道:从数据上看,可以说变化是巨大的,更是可喜的。在这些变化中,您认为最主要的推动力是什么呢?

甄砚:我想,最根本的推动力应该是国家政策层面提供的制度保障,并与时俱进地不断完善。

党的十八大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进了报告。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对“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作了专节阐述,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发展妇女事业的关心重视。国务院在2011-2020年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提出了新十年妇女全面发展、平等发展、协调发展以及妇女参与的四项原则,确立了7个领域、57项主要目标和88项策略措施。这些举措对于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更好地促进男女平等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中国网政协频道:关于妇女权益保护和妇女发展问题,您刚刚从纵向上做了简要明晰的梳理,那么从横向的比较来看,我国同世界其他国家妇女工作发展情况有哪些联系和新的发展变化?

甄砚:我们可以从国际社会性别评价指数来把握我国妇女的发展状况。首先是妇女发展指数(GDI),由女性平均期望寿命、女性识字率和综合毛入学率,及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构成,我国排名第75位;其次是性别权利指数(GEM),由男女议员比例、决策机构中的男女比例,及专业技术岗位的男女比例构成,我国排名第72位;还有是性别不平等指数(GII),由孕产妇死亡率、未成年人生育率、男女议员比例、男女接受中等以上教育的比例,及男女劳动力市场参与率构成,我国排在第38位。可以说,这些数据表明,我国妇女工作发展是不断进步的,妇女这个“半边天”正在日渐撑起来。

将维权做到源头 做到基层 做到妇女身边

中国网政协频道:谈到妇女维权问题,在促进维权机制建设,发挥妇联组织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责和作用,妇联有哪些具体的举措?

甄砚:全国妇联作为以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为基本职能的妇女组织,一直非常重视也在积极推动社会化妇女维权工作机制的建立,探索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路径,努力将维权做到源头,做到基层,做到妇女身边。

首先是动员妇女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不断强化妇联组织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责,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妇女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

一是全面推进妇女信访代理协理。目前,全国三分之二的省区市开展了妇女信访代理协理工作,21万余名妇女信访代理员已成功代理妇女信访事项8万多件。下一步要不断推动将妇女信访代理协理纳入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将妇女信访代理协理的重点案件纳入同级信访协调机制统筹处理。根据妇女信访的不同内容、不同情况,以疏导、协理、代理为主,努力做到化解一个矛盾、和谐一个家庭、促进一方稳定。

二是全面推进留守妇女互助工作。目前,全国建立农村留守妇女互助组28.3万个,引导留守妇女在生产上相互帮助、生活上相互扶持、情感上相互依靠、安全上相互关照。下一步要着力扩大互助组覆盖面、拓展帮扶新内容,发展多种形式的妇女互助组织,更好地把留守妇女组织起来,使留守妇女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村级事务管理的主人翁、家庭生活的主心骨。

三是全面推进妇女议事。要依托遍布城乡社区、村庄的73万个妇女之家和10万个基层妇女议事会,进一步把妇女骨干组织起来,定期议事、一事一议、要事随议,探索创新灵活多样的议事形式,丰富拓展有特色的议事内容,提高妇女有序政治参与的热情和民主管理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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