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2013:依法治国惠百姓 和谐发展谱新篇

发布时间: 2014-01-13 19:33:45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王静

1月24日上午,委员们在分组讨论中,就政府工作报告和两院报告积极发表意见建议。

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吉林:市委市政府对文化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深化,“十二五”规划把文化作为具有战略性意义重要工作和展现城市综合实力重要部分,形成了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共识。希望文化战线工作的同志,进一步增强文化自觉、自信,加大创新力度,多出与时代相适应的、好的、新的作品,传承传统文化。

迟小秋:京剧是戏曲中的大剧种,在弘扬和传承民族文化中可以发挥重要作用。把京剧做大做强,需要共同努力,京剧人要努力多出精品,也要政府的扶持,还需要文化工作者积极参与。

推动北京清洁能源出租车的市场应用

魏凤彪:北京市实施的出租车油改气工程,因缺少政府有效的推广措施而效果不佳。委员应持续关注汽车尾气排放污染问题,大力呼吁清洁能源出租车的市场推广。建议政府借鉴国外汽车尾气治理经验,加大汽车尾气排放检测管理,由政府出资为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汽车安装尾气清洁装置,切断检测场外的非法产业链。

充分发挥商会调解行业纠纷职能

郑默杰、权忠光、赵建国:如果所有行业纠纷都通过司法途径来调解会造成案件大量积压、调解时间拖长的问题。建议法院等司法部门与工商联对接,制定政策,加大商会维权调解员的培训,充分发挥商会调解行业纠纷职能,维护社会和谐。

加强两院自身建设为和谐发展保驾护航

许涛:对恶意欠薪案件立案的很少,但欠薪的事实很多,建议司法部门加强恶意欠薪案件的立案和查处。

马荣才:本市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农村开展股权合作建设,全市农村资产逾4000亿,出现很多集体股权和个人股权确认问题,很多农民不知如何合法维护权益。建议司法部门进一步关注这类案件,加强普法工作。

马大军:建议加强对各级残联组织维权机构的法律培训,让这些机构知法懂法,依法维权。

加大司法改革力度提高司法公信力

石向阳、邱琦:要深入调研了解基层法官工作实际情况,改革内部考核体系,完善司法制度体系。审理案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特别是针对一些群诉案件,要采取措施减轻法官承受的维稳、舆论等压力。要进一步提高基层法院工作人员专业素质,提高基层法院判决书质量,维护司法权威性。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让民众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保证社会和谐。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

马一德:面对知识产权案件国际化、专业化、集团化等特点,建议进一步扩充专家鉴定人才队伍,引入更多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案件研究,完善知识产权案件的司法鉴定程序;市检察院应对知识产权案件的动态进行调研;市高院应及时公布典型案件,供各级司法机关学习参考。

理性思考营造良好医疗服务环境

于鲁明:如何理性看待医疗纠纷;如何实事求是地进行司法鉴定;媒体如何进行引导;如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吸引青年人才从事医学事业等问题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方向华、邹丽萍、海丽:因为害怕医疗纠纷,有些医生被迫放弃高风险的手术,这对医疗技术的发展很不利,应引起重视。在处理医疗纠纷时,医院和法院的判断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在医疗专业层面多听取一些专家的意见。立法部门应加大立法为处理医疗纠纷提供法律支持。

王宁利:解决医疗纠纷是个综合性问题,不单是法院一家的责任。在发生医疗纠纷时,建议有关部门为医患双方提供法律救助,走正规法律渠道,减少医闹事件。医疗责任保险在保障医患权益、解决医疗纠纷方面能发挥重要作用,应积极提倡。

细化法律规定关注特定群体

杨静茂:一些特定的弱势群体对于法院立案的程序和申请法律服务方面还不够了解,有关部门应积极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提供更细致的指导和帮助。

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作用

黄殿琴:人民调解员的作用非常大,他们在多年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很多通过律师解决不了的矛盾,人民调解员可以通过自身优势来解决。建议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作用。

刘飞、翟京华:建议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设置学校法律顾问手段调解校园纠纷事件,维护校园和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大会秘书处 信息来源:北京市政协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