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文先:增强金融承载力应成为信用扩张关键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了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25条举措。《通知》紧扣民营经济发展重点、难点、堵点和关切,用系统论观点从金融供给侧和需求侧,对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作出了全面、规范、具体的政策要求;在延续之前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务实有效政策的同时,提出了系列创新举措,有望成为破解民营企业发展信心不足,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不敢贷不愿贷”,推动民营经济信用扩张的关键政策支撑。
当前,我国民营企业在获取金融支持上普遍存在缺乏有效担保、缺乏足够征信、缺乏支撑数据的“三缺”现象。《通知》提出的“增强民营经济金融承载力”,精准把握了题眼和关键,从建立健全民营企业、金融机构、政府三方责任共担,以及损失分担机制的多维立体角度,着眼于融资信心修复和问题推动解决。这既让金融机构吃下了政策“定心丸”,也给民营经济服下了“补心汤”,对提高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意愿和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获取能力,将起到重大赋能作用。
从政策着眼点和发力面来看,《通知》在宽信用、提信心的同时,坚持了法治化轨道不动摇,清晰锚住了金融机构关切,打出了系列漂亮政策“组合拳”。针对民企天然存在的生命周期短、业务风险偏大等特点,指明了通过法治化建设和市场化定价,以完善的处置机制和合理的风险回报,解决债券市场上民营经济融资难问题。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致力于通过法治化思维和方式,解决金融机构“敢贷愿贷”问题的政策取向,与中央反复强调的市场化改革方向保持了高度一致。在系列政策加持和“25条”举措推动下,未来民营企业在金融支持获取上有望迎来可喜变化。
一是金融机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底气更足。《通知》在多渠道支持民营经济融资政策制定上,不仅在总量层面提出了提升占比和规模量化目标,针对痛点还作出了细致安排,明确要求金融机构建立考核机制,加大服务民营经济权重。政策“压力倒逼”机制的建立,将极大增强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积极性,提升风险指标“冗余度”。二是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将获得全方位畅进。《通知》提出加大信用贷支持力度、大力发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发挥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增信作用等针对性务实举措。要求从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出发,着力畅通信贷、债券、股权等多元化融资渠道,从贷款、债券、股权三种途径对支持民企融资提出了系列针对性措施。这将进一步丰富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和手段,缓解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单一、融资难、融资贵的不利局面。
良法还需善治。好的政策举措落实,离不开“最后一公里”。从推动举措落地来看,仍有大量矛盾要化解、问题要解决。一是要尽量避免效果对冲。当前产品销售不畅同样是大多数企业面临的重大难题。市场不畅必然带来融资需求降低。这将对举措效果发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在金融投向上,除《通知》已经明列的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等重点领域外,还应有更宽更广的视域。高端生产性服务业等就业带动能力强、辐射面广、重资产配置低的领域,同样应成为金融投向关注重点。二是要尽快出台实施细则。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在政策已经出台的背景下,当务之急是针对举措中提到的问题,制定详细的政策落地时间表、路线图,尽快出台便于操作和考核的实施细则和操作导引,推动举措落地走深走实。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