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采纳政协重点提案建议 榆林市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
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矿山生态修复是陕西省榆林市绿色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一个躲不开、绕不过、退不得的紧迫问题。如何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加快推进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11月8日,榆林市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重点提案“关于推进榆林市矿山生态修复的提案”召开办理协商会,积极建言献策。
九三学社榆林市委会在这件提案中提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积极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总体修复治理成效突出。然而,修复中依然存在缺乏统筹规划、基金使用率不高、修复模式单一、产业转型困难等问题。
“矿山生态修复既涉及环境问题,又涉及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文化旅游等多方面问题。”九三学社榆林市委会建议,要加强规划统筹、树立系统思维,将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统筹纳入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修复规划中,与国家储备林建设、防治二次沙化等重大战略、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相适应;要加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多部门协同管理,实现空间再造、生态再造、产业再造。
这件提案被确定为市长张胜利领衔督办的重点提案。相关建议也得到了有关部门的积极采纳和落实。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人介绍,《榆林市矿区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1-2025年)》已确定了“不再欠新账,加快还旧账”的矿区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目标,将全市矿区划分为防风固沙提升区、土地退化治理区、水土流失治理区3个修复分区,提出了自然恢复、辅助再生和生态重建3种模式,建立了基金使用与盘活、政府投资与引导、市场化投入与运作3种机制,并制定了实施保障措施。
此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还结合自然资源部要求,查清了全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底数,确定了“2025年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清零”的工作目标,构建了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坚持“谁破坏、谁治理”“谁修复、谁受益”原则,通过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扩大矿山基金使用范围,政策激励吸引各方投入和推行市场化运作、科学化治理等方式,加快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