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十四届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专题讨论综述之四
中共十八大以来,我国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系统谋划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一体化治理山水林田湖草沙,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生态建设成效明显,山水工程亮点纷呈,生态补偿机制初步建立。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
坚持以系统思维推进生态治理,是加强生态保护的关键之策。当前,修复和保护工作都进入了攻坚战和深水区,需要举全国之力扎实推进系统治理,着力提升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如何发力?着力点在哪里?全国政协十四届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第四专题小组的常委和委员们围绕“扎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深入讨论,为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献计出力。
■ 统筹推进的治理之道
生态是统一的自然系统,是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的有机链条。因此,生态环境治理必须统筹考虑环境要素的复杂性、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自然地理单元的连续性、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从全局角度寻求新的治理之道。
常委和委员们都认为,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应以系统思维综合治理、整体保护,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各管一摊、相互掣肘,更不能因小失大、顾此失彼,对生态环境造成系统性、长期性破坏。要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多措并举,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寻找生态保护修复和社会发展的最佳方案。
“应遵循流域系统的整体性,统筹治理山、水、林、河等,实现人口、资源与环境协调发展。提高自然—经济—社会的协同性,注重三者之间异质共存、功能互补和生命互惠的关系。针对长江流域特性制定可持续发展的指标体系,指导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全国政协常委曹卫星聚焦长江流域生态保护,提出了推进一体化协同共生发展的建议。
“要将生态系统视为一个有机生命躯体,打通地上和地下、岸上和水里、陆地和海洋、城市和农村,统筹治山、治水、治林、治田、治湖、治草、治沙之间的关系,统筹各类规划、资金、项目,实现目标统一、任务衔接,纵向贯通、横向融合,一体化保护、一体化修复,不断提高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的效率。”全国政协委员何婧表示。
全国政协常委蒋旭光认为,扎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必须着力解决我国水资源短缺和时空分布不均的问题。“建议进一步加快构建国家水网,积极推进南水北调西线工程早日建成发挥效益。坚持‘两手发力’,强化财政、税收、金融、价格政策支持,完善投融资体制和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切实增强市场活力。”
全国政协常委印红提出,进一步完善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遴选和设计机制,以维护国家安全为目标,将“自下而上”申报转变为“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遴选机制。工程设计上更重视如何有效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统筹,工程建设上则应强化用生态的方法进行修复的理念。
常委和委员们还表示,要依据不同的生态区位进行科学规划,依据不同的自然条件进行因地制宜,依据不同的资源禀赋进行分类施策,做到“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湿则湿、宜荒则荒、宜沙则沙”。同时,加快构建多部门、多层次、跨区域协同推进机制,实现相关部门与相关主体之间、开发利用与保护修复之间、不同要素与不同区域之间的高效协同。
■ 加强重点生态保护区治理修复
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先要画好“重点”。
常委和委员们认为,应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为重点,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保护生物多样性。
青藏高原、黄土高原、云贵高原、秦巴山脉、祁连山脉、大小兴安岭和长白山、南岭山地、京津冀水源涵养区、内蒙古高原、河西走廊、塔里木河流域、滇桂黔喀斯特地区……常委和委员们历数着这些关系国家生态安全的重点区域,强调着在这些地方实施生态修复工程,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性。
长江流域再次被曹卫星提及。“应深入实施长江全域绿化行动,加强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扩大公益林保护范围,加强绿色通道和农田林网建设,增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同时,加大生态和生活岸线保护力度,注重流域湖泊、河流的整体性修复,将岸线开发利用与治理保护有机结合。”
“‘三北’防护林工程是构筑北方生态安全屏障的主体工程,应进一步打好防沙治沙攻坚战。按照‘四水四定’要求,着力解决好水资源短缺问题,同时,用科技赋能,补齐林草管护队伍不足短板。”全国政协常委李文章说。
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有利于分级管理、分区管控、精准施策,实行差别化保护措施,增强生态保护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这是常委和委员们的共识。
第一批5个国家公园正式设立一年多来,保护管理取得的积极成效有目共睹。在自然生态保护得到加强的同时,国家公园园区居民的获得感也显著增强。国家公园正在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代名词,自然保护理念日益深入人心。
“建议构建全国统一、分级管理、相互衔接的国家公园规划体系,综合考量自然资源基础,遵从自然法则,突出规划的科学性、国际性、前瞻性和可行性,实现‘多规合一’和‘一张蓝图绘到底’。”全国政协常委范九伦表示。
保护生物多样性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生物多样性的丰富程度是检验生态质量的重要指标。
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多位常委和委员发表意见建议。全国政协常委姚爱兴建议开展全国生物资源现状调查、评估,建设大数据服务平台并完善保护体系建设,打造覆盖全国主要生态类型的迁地保护与研究网络。云南省政协常委兰骏呼吁构建全链条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监管机制,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系统调查监测和评估,在云南全境或部分区域打造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示范区,探索可持续保护利用机制。
■创新生态保护补偿体制
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作为生态文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生态保护权责、调动各方参与生态保护积极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
从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实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至今,中国生态保护补偿领域已基本实现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与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海洋、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补偿方式由政府主导型逐渐向市场化、多元化转变,补偿范围也从单领域补偿延伸至综合补偿,国家生态补偿格局基本建立。
“在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生态保护补偿仍然存在补偿覆盖范围有限、政策重点不够突出、奖惩力度偏弱、相关主体协调难度大等问题。”全国政协常委成岳冲直言。
在他看来,围绕长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应由流域所有省(区)市共同出资设立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基金,遵循“谁破坏谁补偿,谁保护谁受偿”原则,开展多元化补偿实践,实现由“被动输血”向“主动造血”转化,更好发挥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对长江大保护的正向激励作用。
曹卫星建议增加区域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的生态权重,促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发展,实施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建设。建立流域水流科学调度机制,试点水权交易,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取水权、用能权等交易,逐步扩大市场机制在生态产品生产和环境污染领域的作用。
全国政协常委符之冠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优化财力补偿补助体制,深化跨区结对协作与精准合作。“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要与功能区创造的生态价值挂钩,探索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中央和地方财税分享和利益联结机制,结合实际需求创新合作模式。”
常委和委员们认为,站在新起点上的生态文明建设,正不断焕发出新的活力和生机。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系统性,虽道阻且长,却行则将至。人民政协将与全国人民一起,奋力走出一条生态生产生活“三生共赢”之路,绘就出山清水秀、林茂田丰、湖净草绿、沙稳冰洁的壮美生态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