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汉民:让开放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在近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改革开放45年来,中国不断扩大对外开放,不仅发展了自己,也造福了世界。开放融通是潮流所向、大势所趋、人心所望,我们要积极打造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激活中国发展的澎湃春潮。
从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新时期,到2001年我国历经15年零5个月的艰辛谈判,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再到2013年上海自贸试验区破土而出,首次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以负面清单的形式加以管理,进一步提高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水平,且最终推动外商投资法出台;同年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以共商、共建、共享的理念建设各国“众乐乐”的百花园,已成为广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规模最大的国际合作平台;2018年开始举办世界上第一个以进口为主题的国家级展会——进博会,这些极为关键的努力,无不是我国“以更大的开放,倒逼更深入的改革”的标志性举措,也是构建开放型经济的生动实践。可以说,我们融入世界的深度、广度、力度都是前所未有的,中国的对外开放从未止步,并且正在大踏步地向前推进。今天,我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贸易大国,成为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同2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19个自由贸易协定……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不仅在中国式现代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世界经济的繁荣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大江奔腾向海,总会遇到逆流,但任何逆流都阻挡不了大江东去”。尽管当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多重挑战交织叠加,但经济全球化历史潮流势不可挡。中共二十大报告提出未来五年要实现“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的目标;2022年11月,习近平主席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九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时指出:“中国将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坚持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此次深改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促进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是我们主动作为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战略举措。面对世界之问、历史之问、时代之问,何以解忧?唯有改革,唯有开放,我们要在融入世界的进程中接力前行。
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更加聚焦制度型开放。目前,全球经贸规则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对标国际的制度型开放,意味着对于国际规则的学习需要进一步强化,做到真正了解已经生效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CP)以及中国所参与的《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谈判,尤为关键。在与高水平国际经贸协定的对接过程中,我们不是要“凑热闹”,而是要“看门道”。CPTPP是全球范围内最高标准的自贸协定,不仅涉及商品和服务贸易的内容,还包括与自由市场、公平竞争有关的各种目标,DEPA则是全球首份数字经济区域协定,以电子商务便利化、数据转移自由化、个人信息安全化为主要内容,并就加强人工智能、金融科技等领域的合作进行规定,通过这些协定能够让我们真正了解到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找到更多的合作空间,积极主动把我国对外开放提高到新水平。
例如,数字经济在当今世界已然蔚为大观,数字经济大发展,既需要国内的规制,更需要与世界规制融合。今年是自贸试验区设立十周年,建议以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为契机,主动对标CPTPP、DEPA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推动数字规则制定方面先行先试,为我国更好融入全球、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发挥“试验田”作用。可探索实施电子口岸互通、数字保护信任机制、数字身份认证、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等,率先在海南自贸港、临港新片区等设立离岸数据中心等,带动高附加值、高增长的跨境数据服务、云服务、数字内容服务等领域发展,加快打造国际数据服务产业集群,培育数字贸易新模式、新业态。同时,做好压力测试,统筹发展与安全。在试点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参与制定跨境数字贸易的产业标准,隐私保护、数据跨境流动、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制度,提出更具国际影响力、更具兼容性的中国方案,引领国际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的方向。推动一些重要领域的谈判,推动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如此才不辜负时代发展潮流对中国之期盼。
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更加聚焦营商环境。我们已在世界市场的汪洋大海中乘风破浪,更要扬帆远航,就必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RECP、CPTPP中的很多内容都涉及这些,因而,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要以再出发的勇气和决心,持续打造更加公平、便利、可预期、更有吸引力的市场环境,尤其是在市场准入、商事登记、企业经营、社会服务等方面更尊重国际惯例。例如,“负面清单”这一始于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创新之举,大幅提升了外资准入水平,成为我国以开放促改革的关键举措,面向未来,改革无止境,“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仍有进一步压缩空间。
要对标世界银行新一轮营商环境评估体系即“宜商环境”,关注监管框架、公共服务和效率,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公开透明的市场体系,依法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自主经营权和企业家权益,从制度和法律上把“三个平等”落实、落地、落细,朝着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方向稳步迈进。
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更加聚焦内外联动。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国内循环越顺畅,越能形成对全球资源要素的引力场。因而,一方面,对外开放的步伐不能停滞,另一方面,内部联动的脚步也要不断加快。目前,在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都分布有若干自贸区,可探索在这三个区域率先构建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通过建立要素交易大市场,推进土地、资金、劳动力、数据等生产要素价格的市场化改革,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发挥整体优势,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创造更好的环境、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开放是当代中国的鲜明标识,也是我们始终不渝的坚持。踏上新征程,让开放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带来新的光明前程!(作者系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原副主席、十三届上海市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