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医保用药范围会影响患者吗?不会

发布时间: 2022-07-28 10:30 | 来源: 经济日报 | 作者: 吴佳佳 | 责任编辑: 李培刚

总体上看,全国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基金保障能力稳健可持续。实现医保用药范围全国基本统一,不会增加患者负担,还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医保药品目录、提高群众异地就医便利性,为广大参保人提供更高质量的医疗保障服务。

近日,一则“部分药品年底将调出地方医保药品目录”消息在网上流传,引发社会关注。有网友称,“地方将部分药品调出医保目录是因为医保基金不够用了”;也有观点认为,部分医保药品被调出会影响患者用药。

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部分药品调出地方医保药品目录是为了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这有利于增强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医疗保障待遇的平衡性和普惠性,并不是因为“医保基金不够用了”。“总体上看,全国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基金保障能力稳健可持续。”该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近日,北京市公布第三批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情况,有部分自媒体在转发消息时突出“调出药品含氨氯地平、布洛芬等”信息,引发误读。比如,本次北京市调出的“氨氯地平”,实际上是“氨氯地平滴丸”,临床上氨氯地平主流剂型是片剂或胶囊,有数十家企业生产,且一直是医保药品目录内品种,调出的滴丸剂临床几乎没有使用。数据显示,从去年9月份到今年6月份,北京医保基金实际支付氨氯地平各种剂型费用近3亿元,而滴丸剂型为0;涉及的“布洛芬”,实际上调出的仅是“布洛芬凝胶”,现有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的“布洛芬”有胶囊、片剂、口服液、颗粒剂、软膏等多种剂型,完全满足临床用药需要。

北京市医保局医药服务处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国家要求,到今年年底,如果在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药品是可以报销的,如果不在国家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医保基金就不能支出。但是,这次所有调出的药品,在目录里都是有可替代药的。比如,小儿感冒宁糖浆,在医保药品目录里仍然有很多同类的药品。北京市6月份公布第三批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品种,为医疗机构提供了6个月的过渡期,目的是为医疗机构或参保人有时间来换药或者调整用药,确保不因调出非国家医保药品而影响临床用药。

近年来,我国医疗保障事业快速发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实行每年动态调整,4年500多种药品被纳入目录,通过谈判后药品价格大幅降低,地方增补药品基本可被国家目录中的药品更好替代,继续保留地方增补药品意义不大。在综合考虑各地医保基金承受能力、临床和群众用药习惯、药品更新换代周期等因素的基础上,国家医保局研究制定了地方增补药品三年“消化”计划,即从2020年开始,按照第1年40%、第2年40%、第3年20%的比例,逐步调出原省级医保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药品,到今年年底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总体上,全国各省份‘消化’的地方增补药品在现有国家医保目录内都有价格更低、质量更好的替代药,调出影响不大。”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中国社会科学院健康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秋霖表示,允许各省份适当增补部分药品,是我国基本医保制度建立初期的阶段性措施。医保制度经过多年发展,服务能力也有了很大提高,现在已经进入规范发展的阶段。国家医保应坚持“保基本”“可持续”的底线,不断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目前,各地在药品增补数量、种类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导致不同地方医保患者享受到的医保待遇不同,还有的地方将一些使用量极低的药品增补进医保目录,造成医保资源的浪费,违背医保公平性原则。因此,实现医保用药范围全国基本统一,不会增加患者负担,还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医保药品目录、提高群众异地就医便利性,为广大参保人提供更高质量的医疗保障服务。(记者 吴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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