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协专题协商城市民族工作发展小记

发布时间: 2022-06-15 09:14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张原 李宁馨 | 责任编辑: 李培刚

本报记者 张原 李宁馨 通讯员 魏天权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夯实基层基础,把民族工作融入社区建设。”

“坚持依法治理,创新治理方式,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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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天津市政协一场题为“创新推进城市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专题协商座谈会火热进行,委员们发出有温度的好声音,引发与会者强烈共鸣。

去年8月,党中央召开民族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协商会议前,市政协民宗委分别与全国政协民宗委、市民族宗教委和市工商联围绕协商议题进行深入沟通,了解兄弟省市先进经验。市政协副主席黎昌晋带领市工商联、有关区政协、天津社科院、南开大学、有关企业、少数民族社会组织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等,分别赴相关区和基层开展实地调研,并与市有关部门、少数民族社会组织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工作是我市民族工作的核心内容。”佟德志委员建议,坚持正向舆论引导,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生动讲好各民族团结故事,引导各民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

“要创新民族工作模式。”屠凤娜、敖立功委员提出,建设“一核多元”的民族互嵌式社区,构建活力与秩序并重的合作型社区,积极创造各族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社区环境,把社区建设成为各族群众守望相助的大家庭。

“目前少数民族青年适应、融入城市生活的能力普遍较弱。”周朕委员呼吁,要充分利用市商协会驻津商会、少数民族联谊会等社会团体组织资源优势,由市教委牵头并联合招收少数民族学生的高校,共同建立多民族青年经济文化交流平台。从而能为少数民族大学生顺利融入城市生活,真正实现多民族交融,构建互嵌互融式中华民族共同体发挥积极作用。

黄骁卓委员认为,社区民族工作是城市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成立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统战部门和政府民族宗教、民政、司法等部门组成的领导机构,定期共商协调少数民族人口生产生活中的突出、特殊和重大现实问题,强化统筹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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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发言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副市长李树起对委员们的建言充分肯定。参加会议的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也高度评价委员们的建议“实用,管用,解渴,过瘾”。

“城市民族工作是党的重要工作,事关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市政协主席盛茂林要求,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牢记“国之大者”,切实肩负起政治责任,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密切与少数民族群众的联系交往,深入调查研究,多献务实之策,为创新天津全市民族工作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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