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污染防治法即将实施 更好守护宁静环境良法还需善治 | 建言中国191期

发布时间: 2022-05-31 15:33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凌振国 | 责任编辑: 李培刚

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将于6月5日起施行。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驻会副主任凌振国在给中国网《建言中国》栏目来稿中表示,这部即将施行的新法律,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积极回应了社会多年来对热点愁点难点痛点等问题的关切。他认为要从快落实制定修订相关配套性政策、制度、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推进噪音防治法全面顺利实施,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全文摘编如下,有删改。

在夜间进行的广场舞。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21年12月24日经习近平主席签发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将于今年6月5日起实施。人民群众为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正式实施倍感高兴,高度赞颂。

这部即将施行的新法律,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积极回应了社会多年来对热点愁点难点痛点等问题的关切,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建设优美环境的新渴求、新期待,顺民心、得民意,百姓拍手称快叫好。曾几何时,百姓对噪声污染扰民、机动车轰鸣疾驶造成噪声环境污染、建筑隔声和交通干线等噪声污染,特别是夜晚疾驰飞奔的跑车噪声常常令居民不堪其扰,致使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接到公众举报中排在第二位的居然是噪声扰民问题。2022年2月,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一份报告则明确提出,城市噪声污染是世界上“新出现的最大环境威胁"之一。世界卫生组织已将交通噪声列为西欧第二大健康不良原因,仅次于空气污染。令人欣喜的是,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将要正式施行,人民群众盼望已久企求工作生活的宁静环境终于有了可依的法律制度作保护神,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这部新法律,内容涵盖了噪声污染防治标准和规划、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和工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及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等领域及相应法律责任,进一步完善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体系,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从此,噪声污染治理进入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新时代。

对此建议:

 积极推进噪声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切实取得实效。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贯彻好、落实好、实施好新施行的噪声污染防治法,是全党全社会当前和今后长时期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全国政协委员,要带头学法守法宣法用法,按照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法律规定,运用民主监督调研考察协商等多种形式,为从整体上推进这部新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维护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整、统一、协调、顺畅实施积极建言献策。要聚焦重点抓好法律中新制度新规定新要求的贯彻实施,开展监督性调研和自主调研,推动全社会切实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使法律法规真正成为防噪、降噪、治噪的有力武器。要紧扣完善有关地方性法规的落实,推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及相关领域、排放噪声的公共场所管理者等,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和法律责任,建立噪声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明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真正达到“一个条款一个条款对照落实”的要求,切实把各项法律制度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以期取得综合治理的实际效果。要按法律规定健全完善噪声污染防治网络平台,建立自动监测系统,督促噪声重点排污单位依法依规安装使用、维护噪声自动监测设备,主动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接收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要围绕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防治噪声污染的号召,尽力推动形成建设宁静、和谐、美丽人居环境的合力,同心协力把人民群众关注的噪声污染问题作为重要民生大事,依法防治好、解决好,让人民群众对法律实施效果由充满期待,变成为宁静和谐、美丽舒适的时时相伴。

加紧完善出台相关配套法规。噪声污染防治是涉及工业、建筑、交通和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一项系统性工程,既要注重严加处罚、又要重视事前防范,既要着力治理、又要着眼预防,既要狠抓法治建设、又要以法治促进社会文明意识提高。有了良法,更要善治。要相应制定便于全社会共同执行的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涉及广场舞音响噪声扰民、机动车飞车轰鸣扰民、街店喇叭、空调、冷却塔、抽油烟风机、夜间施工、室内装修等可能影响人民群众工作学习生活的噪声问题,抓紧制定出台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尽早编制出有关涉及环境质量改善规划及其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标准体系。善于学习借鉴国际上一些国家在治理噪声污染防治方面较为可行管用的措施办法,使新施行的噪声污染防治法提出的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新规定得以更好、更有效、更精准的执行。要从快落实制定修订相关配套性政策、制度、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推进噪音防治法全面顺利实施,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狠抓各相关部门和领域相应法律责任、执法责任,助推政府有关部门依据明确的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与信息共享,促进各行政区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落实落地落细落好,助力推进法律真正起到保护和改善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环境的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安宁。

 强化噪声污染防治科技支撑。加强噪声治理,降低噪声污染,全面实施好污染防治法,离不开强有力的降噪科技研发,少不了安装先进降噪技术设备。要从国家层面加强顶层设计,集聚一批专攻噪声污染防治的科技研发力量,对照噪声污染防治法提出的工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等噪声污染防治规定,抓紧组织研发攻关制造出新的具有降噪技术工艺和设备,替代淘汰一批噪声污染严重的陈旧落后工艺和设备。要通过噪声污染防治法的实施,倒逼市场自行消亡一批落后过时的噪声高大的设备产能,推动一批具有先进降噪技术水准的新兴降控噪声产业发展及其成果转化。鉴于噪声污染防治需具备特定的科技含量和严格的技术规范限值,对此,政府有关部门要给予政策扶持、财力支持,鼓励、支持噪声污染防治科研部门开展低噪声工艺和降噪设备的研究开发与推广使用,建立健全完善实行噪声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和设备淘汰制度。国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积极与科技部门协同作战,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声环境保护要求及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尽早制定发布国家噪声排放标准和相关的环境振动控制标准,明确噪声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及在产品质量标准中规定噪声限值,并在有关技术文件中注明,以便加强对销售、使用产品是否符合噪声限值的质检监督与定期综合评估。对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采用淘汰工艺技术的,或擅自生产、进口、销售、使用超过噪声限值的淘汰产品设备的应依法依规责令纠正并给予从严处罚。要通过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正式施行,推动我国在相关行业和领域加强改进管理手段,提升声环境监测能力。可借鉴一些国家增加科技在降噪中应用的做法,在城市街头安装采用新式的“噪声雷达"设施,对经过一些重要街区超过规定分贝的车辆将被自动记录违规,并相应处以罚款,通过科技技术进步实现有效防治噪声污染。建议国家科技、环保、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努力,借乘噪声污染防治法实施的重要时机,统筹研究我国公民生产生活规律状况特点,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的“安静时间”和按时区划分的区域“安静时间",对规定“安静时间”内的噪声扰民做出更为具体的科学规定,引导居民在“安静时间"既严格遵守噪声污染防治法,又共同遵守宁静、和谐、美丽的公共生活规则,使每个居民都能自觉按照要求在工作场所和生活住宅共同遵守噪声最小化原则,以降低噪声污染对单位员工和居民生活的影响,提升国民身心健康水平,构建和谐宜居的城市乡村优美环境。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法的宣传普及。噪声污染防治法专业性强、受众面广,要通过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知识的普法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熟知新法内容、噪声危害、防治规定和法律责任,增强公众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提升民众文明素养。党、政、工、团、会等各级组织,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学习教育普及培训,力求用简明易懂通俗的语言解读法律条文,结合受污染危害实际用具体生动的事实案例阐释新法的各项规定要求。引导公众增强噪声污染防治的法治意识,依法参与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严格遵守噪声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噪声污染防治的相关法规制度,促使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社会成员都能尽力减少社会生活中噪声污染排放,成为学习、遵守噪声污染防治法的宣传者推动者实践者。广泛深入扎实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活动,更加厚实噪声污染防治的法治土壤和社会土壤,持久提升基层和一线依法治理水平,涵养全社会文明水准。新闻媒体应加大对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力度,履行好对违法噪音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行为的舆论监督职责。动员社会各部门、各单位、各领域,积极投身参与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践,推动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营造人人有责、个个参与、共同受益的噪声污染防治良好氛围,让全体人民共享一片宁静、和谐、美丽生活环境。(作者:凌振国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驻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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