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2021年协商议政亮点回眸

发布时间: 2022-02-11 09:52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 李培刚

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积极探索创新,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落实到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和凝聚共识各项工作中,深入推进专门协商机构建设,有效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持续创新做好协商大文章

2021年年底,自治区政协召开首次专家协商会。应邀参会的9位自治区政协委员和相关专家在前期调研基础上,围绕“促进我区特色博物馆建设”主题进行前瞻研究、深度协商……

自治区政协主席努尔兰·阿不都满金出席会议并指出,创设专家协商会是人民政协以高水平履职服务“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是对政协协商内涵的探索和协商形式的丰富,也是自治区政协今年着力推进的一项工作。

专家协商会,自治区政协又一崭新的协商品牌,也是打造立体协商格局的又一创新举措。

近年来,自治区政协不断创新协商形式,加大协商力度,形成了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以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和专题协商会为重点,以月度协商座谈会、对口协商会、专家协商会、提案办理协商会等为常态的协商议政格局,更为经常地开展网络议政、远程协商,全力做好协商民主“大文章”。

——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履职尽责。以“深入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助力文化润疆工程”为议题,召开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形成5个方面的协商成果。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巩固各民族大团结”等课题研究,紧扣“加强我区中小学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专题协商,以“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推动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等为议题开展月度协商和界别协商,议政建言、凝聚共识。

——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献计出力。依托丰富的协商载体和健全的工作机制,就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建设等协商建言。积极承办西北五省(区)政协联席会议,建立五省区政协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协作交流机制,形成的协同推动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等协商成果,转化为全国政协提案。

——聚焦增进民生福祉谋划实招。始终坚守人民政协为人民的初心,紧扣“以产业发展为支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题议政,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出实招、聚共识。坚持履职为民,就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康养产业发展等开展专题视察,促进就业、教育、医疗、健康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有效解决。

……

一年来,自治区政协坚持“党的工作推进到哪里,政协的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围绕自治区工作大局,聚焦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重点、群众生产生活难点、社会治理焦点,精心确定协商议题,高效开展协商建言,着力把人民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软”监督产生“硬”成效

2021年,自治区政协创新实践打造协商式监督新模式,重点围绕自治区“十四五”规划实施相关部署落实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开创民主监督新局面,形成一批高含金量的协商成果,切实让“软监督”产生了“硬成效”,让敢监督、会监督、善监督成为新常态。

各个专委会在精准选题、深入调研上下功夫,在完善协商机制、搭建协商平台上求突破,成为探索、实践协商式监督的“排头兵”。“推进艾比湖生态环境保护”协商议题是“十四五”规划中“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振兴工程”重点任务。自治区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在专题调研艾比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及工作开展情况时,邀请自治区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委会负责人及政府职能部门同志及相关专家,通过协商方式开展民主监督,提出保护措施及建议,有效推进了流域治理与生态保护发展协商机制的建立。

专委会还组织部分委员赴伊犁、喀什等地,围绕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情况开展协商式监督、提出意见建议,为“十四五”良好开局聚集众智、汇聚众力。

随着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一些热点难点问题需要持续推进才能得到解决。2021年,乌鲁木齐市垃圾分类工作推广“三定投放”与“延时投放”相结合精准投放模式,是自治区政协推进协商式监督的一次成功实践。

2020年,自治区政协“有序推进乌鲁木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建设”月度协商座谈会召开后,向自治区党委呈报了相关建议、得到重要批示。为推动协商成果更好转化落实,自治区政协在2021年先后两次对接乌鲁木齐市政府,持续跟踪问效协商成果,得到乌市高度重视,探索形成了“调研—协商—督办”的闭环机制,打通了协商成果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牵住制度建设的“牛鼻子”

2021年12月22日,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十八次常委会会议通过协商工作规则等两项制度性文件,成为对标对表全国政协加强制度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动自治区政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化保障。

加强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制度设计是“总开关”。

自治区十二届政协以来,已修订和制定了40多项制度,初步构建起以协商制度为主干,覆盖政协党的建设、履职工作、组织管理、内部运行的制度体系。2021年,自治区政协着眼增强专门协商机构效能,健全和完善专门协商机构工作制度的“四梁八柱”,特别是制订和完善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协商工作规则》,对自治区政协协商内容、协商形式、协商程序等做了明确规定,为进一步推进自治区政协协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更好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在新疆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制定自治区政协《围绕“十四五”规划实施开展民主监督工作计划》,经自治区党委审批确定14个重点监督题目,做到开展监督有计划、有题目、有载体。制定《自治区政协关于加强和促进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的意见》,在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中提高凝聚共识工作的实效。

为提升“两支队伍”履职本领,出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的意见》,严格执行委员履职管理办法,促进委员适应新时代要求紧起来、动起来、干起来。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自治区政协办公厅和各专委会自觉尊崇制度、维护制度、执行制度,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等制度规定,努力实现政协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用严格制度规范和保障各项履职工作有效运行,切实把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新疆治理效能。(张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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