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吉林省委会建议:壮大乡村集体经济 实现农民共同富裕

发布时间: 2022-02-09 13:03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高峰 | 责任编辑: 李培刚

“农村集体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中介桥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既能大幅度提高生产力和农民纯收入,又能保证农民更好应对市场大环境的挑战。”在不久前召开的吉林省政协十二届五次全会上,民盟吉林省委会提交了《关于壮大乡村集体经济,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建议》,提出让村集体经济组织行动起来,尽快高质量盘活农村闲置集体资源,多种方式发展集体经济,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这对建设未来乡村共同富裕至关重要。

在调研中,民盟吉林省委会了解到,随着农村改革的逐步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既面临着挑战,又面临着机遇。单凭一家一户难以实现乡村振兴,需要依靠组织管理和整体规划,集体经济作用日益凸显。

为此,民盟吉林省委会建议,积极探索创新集体经济的多种实践形式,基于本土乡村已有的特色资源,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宜农则农、宜商则商,突出特色,积极探索未来乡村共同富裕的多种途径。如发展资源经济,盘活农村土地、资本、人才等资源要素,开发集体土地和“四荒”资源,鼓励村集体通过招标出租、合股经营等形式变资源为资产;发展美丽经济,打造乡村景观带,发展乡村旅游、养生养老、节会经济、文化创意等美丽经济;发展服务经济,建设村域综合性服务平台,支持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生产、工程项目、物业等服务;发展融合经济,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混合所有制经营实体,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此外,民盟吉林省委会还提出,应推动农地经营权向集体流转,由集体负责统一经营,将分散在农户手中的资源有效转化为集体资产;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农民职业教育,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鼓励各地加强政策创设,在发展集体经济起始阶段要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探索返乡入乡人员在一定条件内享受集体成员待遇、建立集体经济发展与管理人员报酬待遇增长挂钩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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