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如东县政协“有事好商量”关注电动自行车充电

发布时间: 2021-12-13 11:17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窦立毅 | 责任编辑: 李培刚

现在电动自行车越来越普及,小区里电动车怎么充电,一直以来都是让很多老百姓头疼的问题。前段时间,笔者所在的江苏省如东县政协就“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这个议题组织开展了界别“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活动。

近日,部分委员又对多个小区进行了实地走访调研,发现情况比之前有所改善。之前,委员们在各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看到,居民为了电动自行车充电可谓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比较多见的是“飞线充电”,几乎在每个单元的底楼都能看到各条“从天而降”的拖线板,短的两三层楼高,长的七八层楼高,甚至看不到尽头。“飞线充电”虽然解决了一些居民电动车充电的问题,但是也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容易短路、漏电,极易引发火灾事故。老旧小区没有充电设备,居民“飞线充电”实属无奈之举,要破解“飞线充电”的顽疾,关键还在于如何去满足老百姓的刚需,让老百姓有地方可以去充电,并且充电的费用不能太高。

在最近的调研中,委员们发现很多小区已经建成电瓶车集中充电车棚,但很多还没有正式投入使用,还有的正在建设中。已经通电小区的居民表示,充电桩车棚建成后给电动车充电方便了许多,不用再“飞线充电”或推电动车回家充电了,安全有保障了。但居民们也表示,现在充电费用略高,并且感觉充的电用起来比较快,有种“虚电”的感觉。

为了扩大调研的范围,委员们还在微信上做了有关电动自行车充电的民意调查:调查中发现,有居民觉得现在充电基本上都是“套餐式”充电,会造成选“低档位套餐”充不满,选“高档位套餐”又有结余浪费的情况。还有个别居民反映,自己付费充电后,人不可能一直在现场看着,偶尔有被别人拔掉插头的情况。

如何让老百姓能够经济实惠安全地充电?经过调研后,提出以下建议:

一、政府要鼓励并选用信誉良好,热心社区事业的充电桩运营商加大在各小区充电设施的布局,并在一定程度上给予补贴,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

二、有运营商反映充电桩执行的是商业用电,这样为了保成本,再加上要盈利,自然会调高充电费率。故而要协调政府有关部门、供电企业,把小区充电桩用电类别统一为“居民用电”。

三、收费模式从现在大部分执行的“套餐式收费”改为按实际电量来收费,也可实行包月或包年优惠费率的方式收费,这样更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老百姓心里也落一个“痛快”。可以通过手机App直接结算或刷卡式结算。

四、采取分时分段收费,可根据每天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繁忙程度,设为“平段”和“峰段”,引导有条件的居民在“平段”充电,不出现扎堆充电现象,使资源配置更加合理科学。

五、协调降低物业公司对充电桩运营商的收费,如降低或取消电费分成、进场费、场地费等,避免充电桩运营商把更多的费用转嫁给老百姓。

六、充电桩运营商要确保电动自行车充电时的安全,如过载保护、自动断电、充满电后会通过手机App提醒,配备基本的烟雾报警器和消防喷淋设施,专人定期巡查等,提供更好的服务,增加附加值,让老百姓觉得物有所值。

电动自行车充电事情虽小,但直接关系老百姓的生活质量、幸福指数。如东县政协主席蒋树建在协商议事会上说,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不仅是文明城市常态长效管理的重点项目之一,还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他希望各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是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安全工程,不畏难题,勇担责任,主动行动。多商量、常商量,凝聚多方共识,推进落实,理解充电桩建设的意义,多方形成合力“惠民生、保安全”。

(作者系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政协委员、民盟南通市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民盟南通文化支部副主委兼宣传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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