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唐山市委召开廉政警示教育会议

发布时间: 2021-11-26 15:57:50 | 来源: | 作者: | 责任编辑: 宋柏霖

中国网讯 11月18日下午,民革唐山市委会在市教育考试院会议室召开廉政警示会议。市委会主委、副市长张月仙主持会议,市委委员、全体监督委员会成员、各支部主委、机关全体同志参加会议。

监督委员会主任、副主委李学静与大家进一步学习了《民革河北省委关于加强内部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对内部监督委员会的主要任务、任期、监督内容、权限和处理一一做了说明,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进行了详细解释。

民主党派成员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监督。《监察法》的颁布实施为监察委员会监督民主党派公职人员提供了法律遵循,足以看出中共中央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心和魄力。《监察法》的出台实施,真正把所有公权力都关进制度笼子,体现了党派内部监督与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为我国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探索出一条有效路径。

李学静对唐山民革内部监督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民主党派内部监督要在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前提下,围绕参政党建设的目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二是坚持以章程为准绳。民革章程以《宪法》为根本准则,内部监督职能是通过民革章程赋予的,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必须以章程为准绳,全面履行职责。三是坚持教育、制度与监督并举,重在预防性监督。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应以正面教育、自我监督和预防性监督为主,探索建立违纪处理机制,以制度保证监督的顺利实施。

张月仙主委强调,内部监督委员会作为专门的监督机构,将成为今后唐山民革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的一个新的重要渠道,要拧紧发条、明确规矩,精准研判,敢于担当廉洁监督责任,充分建立内部监督委员会定期向民革领导班子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建议等制度,建立唐山民革内部监督工作程序,健全内部监督工作机制,加强自身建设,促进民革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完善,切实提高解决自身问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