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协围绕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言资政

发布时间: 2021-11-19 09:16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高峰 | 责任编辑: 李培刚

“要聚焦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十大产业集群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培养合作社带头人,推广卢伟合作社经验,让吉林省农民合作社事业更加红火起来。”11月3日,吉林省省长韩俊对省政协报送的《关于“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建议案》作出批示。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国农业经营主体中占有重要地位。作为农业大省,吉林省要实现全方位振兴,必须抓好农业基本盘。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个新型互助性经营组织,高度适应吉林农业发展实际,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如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今年4月以来,吉林省政协组织省政协委员,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合作社,赴省内外就“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了专题调研。

调研组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蓬勃发展,已成为引领吉林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但从总体看,吉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在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面仍存在着高水平合作社数量较少,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较小,带户能力较弱;土地、劳动力、资金三大要素供给不足,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农户与合作社联结方式和利益分配方式相对单一,没有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等问题。

10月21日,吉林省政协召开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与会常委、专家济济一堂,围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进行专题议政。

委员们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一端连着市场,一端连着农户,既有效地解决了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也带动了农民共同参与产业融合,已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是促进农村产业融合的重要载体。应依法规范运行,不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丰富农户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联结方式,扎实推进示范社创建和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整体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

省政协《建议案》提出,要加强要素供给,激发产业融合动力,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推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探索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有效抵押物问题;深挖内在潜力,积极构建“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农企共赢融合模式,推动产业融合向纵深发展,增强农民参与产业融合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建立健全涉农部门参加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搭建全社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服务平台,鼓励自主发展壮大。探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培训、招才引才留才机制,完善农机补贴等政策,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并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提供制度保障。

吉林省政协主席江泽林表示,要结合吉林省资源禀赋和自然条件,因地制宜探索符合发展需要、反映农民需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模式和路径,强化金融扶持力度,提升规范化发展水平,不断增强服务带动能力,有效引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充分发挥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优势,用高质量研究成果助推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

《建议案》得到了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省长韩俊作出批示后,副省长韩福春要求,相关部门要认真破解建议案中指出的问题,把建议案中好的对策建议吸纳到政策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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