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协主席会建言农村集体经济

发布时间: 2021-08-24 08:45 | 来源: 北京日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 张正朋

  8月19日,北京市政协议政性主席会召开,围绕“进一步扶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助推新时代乡村振兴”专题协商议政。会上,市农业农村局二级巡视员于雷庆介绍,2020年末,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总额达9633亿元,占全国总量的10%以上,分量举足轻重。

  委员们认为,依靠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共同富裕,已成为实现首都乡村振兴与农业现代化的重大措施和重要支撑。建议不断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坚持分类指导,积极探索不同地区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路径。

  摸底:1433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股份分红

  “农村集体资产的家底更清楚,产权也更加明晰。”于雷庆说,本市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核查,全面摸清全市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全资企业的集体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家底,并坚持分类实施,稳步推进,全市村级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2020年,全市1433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股份分红,占改制村集体经济组织的36.5%,较2019年提高两个百分点。

  此外,本市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管理更加有序。于雷庆介绍,本市在全国率先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为集体经济组织进入市场提供了“身份证”。本市还推进一定标的额以上的农村集体资产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公开交易,今年1至7月,成交项目124宗,成交金额7.4亿元,土地流转1.42万亩,资产租赁面积8.93万平方米。

  扶持:精准结对帮扶约600个集体经济薄弱村

  于雷庆说,本市积极开展扶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相关工作,2019年从年集体经营性收入低于10万元的村中选择了93个村进行试点。如今,试点村全部实现经营性收入超过10万元的目标,健全了村集体法人治理机制、经营运行机制、收益分配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为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探索了路径模式。

  此外,本市全面开展促进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增收工作。全市确定了约600个需纳入扶持的集体经济薄弱村,并实行年度动态管理,凝聚多方力量,开展集体经济薄弱村精准结对帮扶。

  建议:扶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必须深化各项改革

  “进一步扶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助推新时代乡村振兴”是市政协今年重点协商议题之一。市政协农业农村委牵头成立联合调研组,于今年3至5月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调研组始终把凝聚共识作为重要任务之一。大家认为,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市委市政府始终贯彻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着眼点和发力点。进入新发展阶段,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要坚持以首都发展为统领,融入新发展格局,做到分类推进。扶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必须不断深化农村各项改革,为发展注入新动能。

  调研组深入分析了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从五方面提出18条对策建议。其中提出,坚持分类指导,积极探索不同地区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路径。

  城乡结合部地区,应突出治理方式转变,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向城镇化地区集体经济转型,形成一批产权明晰、治理有序、功能完善、产业多样并不断增值的集体经济组织;生态涵养区应充分发挥生态资源优势,积极发展民宿、微电商、休闲康养、田园综合体、有机农业等生态友好型绿色产业;发展区则应重点培育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针对不同村庄的资源禀赋,探索推广差异化发展模式。

  “经济强村”重点是延伸产业链,发挥产业示范带动作用,增加溢出效益;对“资源大村”重在合理引导,挖掘资源,加强对“领头雁”培养,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对无资源、无能力的“经济薄弱村”,重点开展精准帮扶专项行动,走借力抱团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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