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做好地方试点与全国碳市场创新协同

发布时间: 2021-08-17 09:04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李元丽 | 责任编辑: 江虹霖

中国的碳市场建设是从地方试点起步的。

2011年10月,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深圳7省市启动了碳排放权交易地方试点工作;2013年起,7个地方试点碳市场陆续开始上线交易,有效促进了试点省市企业温室气体减排,也为全国碳市场建设摸索了制度,锻炼了人才,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2017年末,经过国务院同意,《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印发实施,要求建设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21年7月16日,属于中国的“碳交易”正式启动。

地方碳市场先试先行的探索,为全国碳市场顺利开市以及继续深入扩大提供了经验支撑。“无论是北京、湖北,还是上海,各具特色的地方碳市场在碳市场配额分配、交易制度等方面都已建立成熟体系,均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立、运行夯实了根基。”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规划发展部主任潘荔说。

在国网能源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杨素看来,全国性市场的顺利启动,地方碳市场试点经验“功不可没”。地方碳市场试点运行以来,重点排放单位履约率保持较高水平,市场覆盖范围内碳排放总量和强度保持双降。

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重庆、湖北、广东等地政府已经明确了下一阶段试点碳市场的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均在前期基础上进行了一定程度深化。

公开材料显示,湖北省将持续深化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碳市场建设,以更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为目标,研究扩大试点碳市场覆盖范围等工作,促进企业节能环保改造,倒逼落后产能转型;北京则表示“十四五”将开展碳减排专项行动,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承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管理和交易中心。

那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下称“全国碳市场”)启动后,下一步,各地应如何利用碳市场手段开展工作,促进本地低碳发展?杨素指出,由于此前地方碳市场配额分配方法、交易制度、交易流程、碳价差别较大,远期看,各地方碳市场规则如何向全国碳市场规则统一,企业所持配额如何结转,也是地方碳市场与全国碳市场协同发展的一大难题。“虽然全国碳市场已经启动,但地方试点碳市场仍有很大借鉴价值,其更符合本地排放特征,可以作为全国碳市场的有益补充。”杨素坦言。

在潘荔看来,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下,面对全国碳市场逐步完善,地方碳市场亦需要主动作为,寻找创新发力点,持续发挥地方试点碳市场对本地节能减排、能源转型等方面的倒逼作用。

在多位受访专家看来,目前,实现地方与全国碳市场协同发展仍存在诸多问题,未来两个市场要实现有效协同,还需要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