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吕忠梅:一把尺子量到底 让生态环保法治道路越走越宽

发布时间: 2021-07-30 14:51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和海佳 | 责任编辑: 和海佳

中国网北京7月30日讯(记者 和海佳)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守护好生态文明的绿色长城,营造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优美环境,已成为普惠民生福祉与实现国家永续发展的根本之计。

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吕忠梅接受中国网政协频道(《议库》平台)专访表示,我国环境法典编纂研究工作今年已正式启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依靠法治,要通过立法做好顶层设计,推动形成绿色发展合力,统筹好经济发展与生态安全的关系。

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吕忠梅接受采访。中国网记者 和海佳 摄

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步伐  构建环境保护多元共治新格局

生态兴则文明兴。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中国从一个积贫积弱的国家跃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创造出令人瞩目的经济快速发展与社会长期稳定局面。与此同时,良好生态环境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强化绿色发展的法律和政策保障,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降低碳排放强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绿色发展按下快进键,生态文明建设驶入快车道,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哪些挑战?吕忠梅认为,虽然我国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很大成就,但是目前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一些根本性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我国能源结构以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为主,工业结构偏重,交通运输主要依靠公路,这些都决定了我们在未来相当长时间内要面对环境污染的严峻挑战,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难度非常大。”

吕忠梅说,“十四五”期间,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是一个重大的改革任务,“我国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虽然已经形成,但以政府监管、行政命令为主的特征十分明显,市场机制运用不多,企业被动接受监管,主动保护环境的动力不足,公众参与度更低。目前我们已经看到一些变化,比如,正在大力推进的‘厕所革命’‘垃圾分类’,就是把环境保护变成全社会行动的具体实践,通过这些改革逐步形成生态环境多元共治的新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严密的制度和严格的法治。吕忠梅建议进一步完善我国生态环境法治体系,“从立法上看,尽管我国已制定了40多部法律,但从1979年到现在,立法时间跨度大,按环境要素立法、条块分割等问题突出,法律之间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不好。现有立法中既有重复也有空白,矛盾冲突较多。各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责权限提出立法草案,法律通过后各部门经常‘依法打架’。”

“立法中的一些老问题还没解决,新难题还在不断出现。”吕忠梅提到,目前我国环境治理过程中出现人畜冲突、新型污染物防治等问题,“比如,臭氧污染、塑料微粒污染、锂电池污染等新型污染物,过去在法律上并未界定为污染物,科学研究也没有跟上,现在才发现其影响巨大,危害后果从陆地延伸到海洋、甚至到大气层,这些都是过去没有遇到的问题。”

面对生态环境治理“旧账没清,新账再来”困局,吕忠梅表示,“十四五”规划纲要针对这些新问题做出了安排,“比如,从‘十四五’规划纲要的约束性指标看,生态环境保护有9个,在所有的约束性指标里数量最多,特别是把‘减污降碳、减排降碳,促进碳达峰碳中和’作为‘十四五’期间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任务,力度前所未有。这些目标任务,对于推动我国经济与产业结构转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据了解,2020年,我国宣布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一承诺彰显出我国对建设全球生态文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

吕忠梅介绍,环境立法领域法典编纂研究已经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我们很乐观地说,《民法典》之后的第二部中国法典应该是生态环境法典,环境法典编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将为巩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成果,统一生态环境执法司法理念和标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更全面系统的法律保障。”

向全球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中国方案、中国智慧

经过长期探索与发展,中国已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宣布“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到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到推进荒漠化防治,中国方案、中国智慧备受瞩目和赞誉。

吕忠梅指出,1972年以来,中国积极参与和推进国际环境保护事业,“中国已经加入了绝大多数的环境保护国际条约,为全球环境治理做出了独特的贡献。”

“中国的环境保护,经历了从跟着西方走到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道路的过程,到现在,我们在很多方面可以引领世界。”吕忠梅表示,中国从改革开放之初,就明确了绝不走西方国家“先污染后治理”老路的环境保护基本原则,始终坚持推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在国际环境治理中,中国是资源消耗大国、排放大国,也是责任担当大国、环保贡献大国。一方面,中国把自己的生态环境治理好,就是对全球的巨大贡献;另一方面,我们提出的应对气候变化方案,引领巴黎气候变化大会谈判,举办国际生物多样性会议,为国际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联合国环境发展大会多次专题介绍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成就,并在多项国际环境保护文件中采纳中国经验。”

百年征程波澜壮阔,百年初心历久弥坚。中国共产党始终秉持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不断迈上新台阶。

党的十八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把“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写入党章,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执政党的行动纲领,生态文明建设在治国理政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讲话提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要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吕忠梅表示,中国环境保护立法以保障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为根本价值,体现出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法治立场,“人的尊严来自于生存环境的安宁,生存环境的优美,环境权益是人权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和有尊严的生活,是宪法和法律追求的根本目标。”

吕忠梅特别介绍了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史中的生态文明建设追求:“回顾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在中国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性飞跃中,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领导集体为实现从物质文明到生态文明的飞跃不懈努力。早在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十分注重土地山林分配,将植树造林、保护生态融入党的执政理念;毛泽东同志主持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确立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1972年,周恩来同志直接推动中国政府代表团出席联合国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并于次年召开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开创新中国环境保护事业。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明确提出要尊重自然规律,制定环境保护法;江泽民同志明确要求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始终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强调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胡锦涛同志提出科学发展观,将‘建设生态文明’作为中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卓越的理论创新和重大成就的厚实基础上,水到渠成,诞生了系统科学、逻辑严密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内涵丰富、体系完备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美丽中国’写进党章和宪法,成为全党的意志、国家的意志和全民的共同行动,是当代中国推进环境法治建设的政治纲领和行动指南。”

吕忠梅感慨:“为了人民的利益保护环境,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而进行生态文明建设,也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的重要组成部分。”

今日中国,正踏入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大道,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勠力同心,接续奋斗,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中华民族定将在绿水青山中实现永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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