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正值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旨在倡导唤醒全社会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识,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这其实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一脉相承。
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明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不断丰富和完善。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其中一条基本方略。”
今年4月召开的领导人气候峰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系统阐述了“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在一周之后的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又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列入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的重要特征之一。这是习近平总书记思想深邃,为了人民幸福、为了永续发展,依据新时代新实践,作出的新部署,提出的新要求,必须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
第一,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经济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4月30日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29次集体学习时告诫全党:“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保持战略定力,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来谋划经济社会发展”,强调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
在这里,新时代新发展理念该怎样贯彻,什么才是真正的战略定力,经济社会发展该如何谋划,基本国策是什么,在保护与发展中坚持什么优先、什么为主,需要坚持的方针又是什么,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谆谆教诲,都讲得清清楚楚,为我们谋划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前进方向和重要遵循。今后,我们各级政府、各类企业等,在制定经济发展规划、部署安排工作时,都必须用习近平总书记为我们谋定的这一根本要求作衡量、作指导,并用以检验实践。
第二,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我们在学习中注意到,一个时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已多次、反复强调了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使我们对要为之努力奋斗的现代化,是什么样的现代化,有了明确方向和目标。
“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这应成为我们要建设和奋斗什么样的现代化的分水岭,这也是高质量绿色发展的根本所在。
这意味着,这种现代化要求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必须是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而不能是浪费资源和破坏环境的;必须是能有统筹进行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的一系列综合的、根本的措施,进而促进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而不能是牺牲自然环境、损害生态为代价的。
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延续了“天人合一”“道法自然”哲理思想和文明根脉,是源远流长的中华文明精粹。要牢牢记住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教导叮嘱,以自然为根,实现和谐发展新要求。
我们必须毫不含糊地、坚定不移地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为我们设计的这一宏伟蓝图而不懈努力,以确保我们业已形成的重要共识和目标任务的如期实现。
第三,深入贯彻全面落实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和告诫,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这深刻揭示了人与自然的关系,明确提出了人与自然共处共生的要求,深刻阐述了人类在利用、开发、生产、生活、发展中必须遵循的客观规律。
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天育物有时,地生财有限。”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人在大自然面前,只有牢固树立正确的科学的自然观,老老实实“尊重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
今天,我们在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过程的始终,都必须将这个深刻的道理“铭记于心、落实于行”。要使每个党政领导干部,都能带领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认认真真把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贯彻落实到实际的具体的工作中,自觉地“多谋打基础、利长远的善事,多干保护自然、修复生态的实事,多做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的好事”,真正实践好、实现好习近平总书记挂念希望的——“让群众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让自然生态美景永驻人间,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
第四,坚持高质量绿色发展,对各生态要素进行协同治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我们要积极抓住今天全党全社会业已形成的生态文明的时代际遇,更好地坚定生态自信,提高生态自觉,实现生态自强,更加注重加快形成与生态文明、生态保护相匹配的制度、产业体系和生产、生活方式,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让绿水青山更有颜值、金山银山更有价值。我们坚信,只要我们坚定坚持这样做下去、做到底,那么,全面推动高质量经济社会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作为目标追求,建设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现代化就一定能实现。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驻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