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文敏:在税收政策上要体现对家庭养育的关怀

发布时间: 2021-06-07 09:36:07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徐艳红 | 责任编辑: 卢佳静

全国政协委员谢文敏:在税收政策上要体现对家庭养育的关怀

记者 徐艳红

全国政协委员、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文敏介绍,近年来,由于政策调整原因,全国累计出生二孩1000多万人。生育政策对于生育意愿以及实际的生育水平能产生实际影响,但仅凭放宽生育,还是难以扭转低生育率的局面。当前我国“少子化”成因不在于“不让生”,而在于“不想生”“不敢生”,沉重的生养教育成本让不少家庭面对生育望而却步,这也是我国人口出生率降低的主要原因。

目前,我国“90后”平均打算生育子女数仅为1.66个,比“80后”低10%。2019年全国人口与家庭动态监测调查显示,有生育二孩及以上打算的妇女,仅不足半数实现了再生育。教育、住房、就业等相关经济社会政策成为影响家庭生育抉择的关键。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相当比例的家庭想生不敢生,排名前三的原因是经济负担重、婴幼儿无人照料和女性难以平衡家庭与工作的关系。调查显示,因为“经济负担重”的占75.1%,“没人带孩子”的占51.3%,女职工生育后工资待遇下降的有34.3%,其中降幅超过一半的达42.9%。为了实现我国生育率向适度生育水平迈进,让“三孩”政策达到需要的效果,不仅需要生育政策的调整,还需要构建一个与这一生育政策相配套的经济社会政策体系,同时还要有文化、舆论环境的支撑。

面对婴幼儿无人照料等难题,最近,有人提出“将女性产假延长至3年”,作为一名女性,谢文敏并不认同这个建议。她认为,产假3年对于女性来说,首先,会严重阻碍到劳动参与,使其在劳动上受到极大的歧视,让参与工作成为奢望。其次,“丧偶式育儿”早已经成为许多年轻妈妈心中的痛,女性放产假,只有妈妈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孩子上面,男性全程不参与,会导致家庭矛盾的产生。要想解决此问题,谢文敏建议夫妻双方每年休假的天数共同计算,其中强制男性休假不少于总天数的1/3。夫妻双方休假期间的工资由社会保险支付,产假结束后可以把孩子交给普惠性托育机构进行看护和智力开发。同时,鼓励男性共同参与育儿,分担女性抚养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夫妻共同做家务的氛围,促进家庭和睦。

在托幼问题上,谢文敏认为应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幼服务,实施弹性工时、居家办公等灵活措施。财政部门加大对用人单位生育保障补贴和拨款力度,推动建设标准化母婴室,对雇用育儿期职工的企业实施税收减免等激励政策。另外,大力发展公共托育中心。托育中心由卫生福利部门管理,采用公办民营的形式,由政府提供资金,委托社区建设,通过招标的方式引进社会组织和学校来经营。同时积极规范发展民办及个人托育机构,民办及个人举办托婴机构需要达到政府制定的设置标准,取得许可证书。卫生福利部门定期组织专家对托育机构进行督导评估,保证托育机构师资、食品等符合标准要求。

谢文敏还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在税收政策上要体现对家庭养育的关怀,以家庭为单位评估抚养负担,并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征税,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支出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对有孕产期女性的企业按年度按人头补贴。